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批次食品不合格 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号)
近期,原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共计15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50批次、不合格7批次(鹤城区2件,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鹤城区鸿瑞鑫百货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北京百花蜂业科技发展股份公司(委托方) 、黑龙江省健之源黑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方)生产的百花晶蜜·多花种蜂蜜标签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怀化惠康贸易有限公司迎丰店销售的标称湖南麦飘香食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生产的奶油法饼(发酵类饼干)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怀化市市场监管局已通报我分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食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我分局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食品信息汇总表
2.不合格食品信息汇总表
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城区分局
2019年3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