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本医疗保障后续扶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基本医疗保障后续扶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湘发改西开〔2021〕85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本医疗保障后续扶持工作的通知》(怀卫基层发〔2022〕1号)文件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本医疗保障后续扶持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补齐脱贫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为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重点工作

()提升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原则上保障每个500人以上的大、中型安置点至少有1个村卫生室或医疗点(卫生服务站),安置点所在地为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再另外设置医疗点或卫生服务站。500人以下的安置点要明确临近的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负责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责任。

2.安置点村卫生室或医疗点(卫生服务站)场所内有诊断、 治疗(处置)室、药房、观察室、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区域划分, 并挂设有标牌。

3.安置点的乡村医生必须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 医生资格证。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开展服务的安置点,必须公示派 驻医生的姓名、电话、坐诊服务时间等信息。每周派驻排班坐诊时间不得少于3天。已取得毕业证和考试合格证的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学员,在安置点村卫生室或医疗点(卫生服务站)开展服务的,予以认可为有合格的乡村医生。

()提高安置点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1.安置点村卫生室或医疗点(卫生服务站)房屋建筑面积原 则上为60平方米以上,房屋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按要求五室分开设置,其中,治疗(处置)室必须区分清洁区、 污染区。

2.常态化配备基本常用药品,按要求保管库存,杜绝使用质量安全不达标、过期药物。

3.按照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配备基本的医疗设施设备。

诊断室:诊桌、候诊椅、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压舌板、叩诊锤、身高体重计、有盖污物桶、出诊箱(访视包)、 电脑、打印机等。

治疗(处置)室:操作台、急救药品柜(箱)、一般性外科换药器械、有盖方盘、治疗盘、消毒缸(瓶)、敷料罐、清创缝合包、止血带、一次性注射器和输液器、药物配伍禁忌表、紫外 线灯、有盖污物桶、洗手消毒盆、医用一次性针具毁形器等。

药房:药品柜(含中药柜)、调剂台(桌)。

观察室:观察床、床头柜、输液架。

公共卫生服务室: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计算器、宣教牌及相关宣教资料。

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的,应配备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

其他设备: 健康宣教黑板(栏)、公示牌(村卫生室内张贴从业人员姓名、执业资格、职称、坐诊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4.有条件的安置点村卫生室或医疗点(卫生服务站)可以扩展开设中医药特色专科(病)门诊。

()切实落实安置点四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工作

1.做好安置点脱贫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障碍四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工作,每年开展随访服务不少于4 次。新纳入的脱贫人口服务次数视纳入时间长短合理安排,从新 纳入或确诊之日起,每个季度至少1次。

2.已搬迁入安置点居住,但县域外务工或居住达3个月及以 上,不足6个月的,外出务工期间要有不少于1次的电话、微信 等沟通了解,并有记录;县域外务工不足3个月的,全年服务次 数不少于4次。

3.对已搬迁入安置点,但县域外务工或居住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和已结案的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工作次数不予硬 性限定。

4.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脱贫人口,其健康档案和四类慢 病签约管理服务划归安置点村卫生室或医疗点(卫生服务站)管 理。原居住地居民的档案迁移包括: 电话、微信告知联系、纸质档案交接、公卫3.0信息系统数据的迁移等工作。

()持续巩固健康扶贫工作成果

1.严防农村脱贫人口"因病返贫"。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继续做好33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台账整理归类、患者信息更新修正、跟踪指导、大病专项救治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

2.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 制。落实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各项政策,健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协作机制,定期与乡村振兴、医保、民政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 对脱贫人口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个性化管理措施,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广泛组织开展"周末卫生日全民大扫除"等活动,发动安置 点所在乡镇、社区、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扎实持久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加大农村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清洁、清爽、清新人居环境。适时组织开展对安置点的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竞赛活动,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常态长效管理。

2.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加强各安置点的病媒 生物孳生地治理,全面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日常消杀和集中统一 消杀工作,多措并举、综合施治,有效降低鼠、嶂等病媒生物密度。

()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落实首诊负责制,进一步规范诊疗流程,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现可疑患者,按规定做好信息登记、报告、转运处置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成立区卫健局易地搬迁安置点医疗保障后续扶持领导小组,王康任组长,副组长:易辉云,成员:尹小妹、杨英喜、周斌、杨晓城、杨松喜、张春华。下设易地搬迁安置点医疗保障后续扶持办公室,尹小妹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指导,按照基医疗有保障的工作要求,确保安置点医疗服务标准化建设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药品保障到位。建立完善安置点基本医疗有保障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二)加强经费管理,落实资金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 费随搬迁人口一同转移到新的服务机构,确保慢病签约服务经费 按时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 用,将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依规进 行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组织引导。多种形式推进基本医 疗卫生服务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当地搬迁群众获 得感、满意度。

怀化市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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