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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鹤城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我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措施,聚焦问题防范风险,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覆盖面,坚持智慧监管方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做好机构改革各项衔接工作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精神,配合我局做好药品流通监管的衔接工作。指导和监督各乡镇所开展药品经营过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检查。

二、持续开展药品零售连锁环节专项整治

全面配合“两票制”政策的实施,按照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的要求,持续开展药品零售连锁环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企业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非法销售、挂靠走票、执业药师挂靠、货账票证款不一致、数据造假、私设仓库等突出问题。强化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加强对门店特别是加盟店的监管。取缔一批“假连锁”、连而不锁、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门店,推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三、继续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涉药单位点多面广,流动性大,存在系统性风险,特别是农村地区医疗机构药房设置标准缺失,药品储存条件差、药品质量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今年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非法渠道购进、非法回收药品、未按要求储存药品、销售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靠等违法行为。在整治工作中,要取缔一批质量意识差、管理水平低下、问题多的药店和诊所,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用药安全。

四、开展飞行检查

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重点打击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疫苗、血液制品、终止妊娠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和处方药销售等方面监管。加强冷藏药品经营企业监管,确保冷藏药品配送冷链安全。继续将城乡接合部列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内药店和诊所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特殊管理药品、全县乡镇以上和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等专项检查。

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持续合规经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五、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监管和检查能力

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药品流通监管法规和业务监管能力的培训,提升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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