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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怀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直相关单位:

《2017年怀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怀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注:正文第5、8、11、12要点为结合我市实际今年要加强的工作,其余要点基本为省里部署的工作。

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审改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和社会生机活力,致力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为我市实施“一极两带” 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战略提供保障。

一、坚持重点突破,纵深推进简政放权

1.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放权部署。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拟订衔接落实意见,做到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一批,我市落实一批,及时调整完善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2.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放权。着眼推动放权由数量向质量转变,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工程建设、民生等重点领域,对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从整体上研究进一步取消下放意见,最大限度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3.推进放权协同配套。研究同类或相关联审批事项同步取消下放的措施办法,增强简政放权的针对性、协同性。推动相关部门精准合理放权的同时,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增强其承接能力,确保放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4.积极推动各部门“减证”。指导部门对行政审批条件和环节进行梳理规范,提出精简行政许可证件、证明材料、审批时限、年检培训等方面的意见,对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推进各种检验、检测、认定、认证事项“由多变少”,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二、坚持方式创新,实施科学有效监管

5.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对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做到动态更新。加强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电子监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牵头单位:市优化办、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6.实施公正监管。着眼巩固简政放权成果,研究提出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按照中央和省里部署,探索推行“标准规范、负面清单、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取代事前审批的新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法制和经济研究室,责任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

7.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中介服务事项。巩固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成果,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实施效果进行“回头看”。(牵头单位:市优化办、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坚持公平可及,提供智能便捷服务

8.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广靖州太阳坪便民服务中心和会同民生服务站建设模式,发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作用,促进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全覆盖,推行“一门式”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9.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推动建设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平台行政审批服务功能。着力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大厅+自助终端”相结合的审批服务模式。推动相关部门整合网络系统和审批基本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推动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少资料报送,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职能的相关部门)

10.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和省审改办、省质监局《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业务培训和现场交流会,总结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建设样本。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考核评估。(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11.启用行政审批电子印章。将传统实物印章电子化,使其具有与各部门现行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物印章相同效力,对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加盖电子印章,为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核、发证全程网上流转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审批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12.全力推进建设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建立建设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联审会议制度,对建设投资项目取消部门单项审批,实行合并审批;取消单个验收,实行合并验收,进一步提升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部门)

13.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按照“谁提供服务、谁负责梳理”的原则,采取部门自行梳理、审改办备案指导的方式,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网一网运行,促进政府部门提供公平可及和无差异、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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