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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鹤城区财政总决算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财政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全年财政总决算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鹤城区成立于1998年4月,是怀化市唯一的“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主体城区,辖3个乡镇、7个街道和1个旅游度假区,64个社区、91个行政村,其中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个、省为民办实事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试点村1个。全区总面积722.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6.8万亩、林地面积75万亩;户籍总人口5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5万人。

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14458万元,同比增加17799万元,增长9%。其中:国税部门完成84170万元,同比增加21413万元,增长35%;地税部门完成112682万元,同比减少672万元,下降1%;财政部门完成17606万元,同比减少2942万元,下降15%。

2.从全市排名看:公共财政收入总量第3,增幅第14,税占比第7;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第3,增幅第12,税占比第11。

(二)财政支出情况。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1230万元,同比增加32350万元,增长18%。其中:教育支出44702万元,同比增加7055万元,增长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25万元,同比增加1194万元,增长3%;医疗卫生支出26530万元,同比增加4420万元,增长20%;农林水支出20285万元,同比增加1954万元,增长1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258万元,同比增加14854万元,增长200.62%。

二、全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6年在经济持续下行,收入疲软,刚性支出加剧的巨大压力下,财政工作实现了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目标,全年财政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一)财政收入增长稳定。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的影响,认真研究采取积极的弥补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开辟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全区财政收入增长稳定。加大了协税护税力度,与税务部门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坚持每月调度、每季考核,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征管一线摸实情、解难题。各重点项目协调指挥部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源台帐,全力协助税收入库。加大了非税收入管理力度,着力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清缴力度,进一步拓宽非税收入征收渠道。加大了邮政代征工作力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对全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清理登记,掌握工程进度和税收结算情况,共入库代征税款1.2亿元,同比增长36.72%。加大了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及时把握政策动态,主动对接中央、省、市财政等对口部门,保“存量”,扩“增量”,已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97亿元。积极向上申报政府债务置换,全区共置换政府性债务12.12亿元。至2016年底,债务余额累计13.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累计9.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累计4.82亿元。

(二)财政改革深入推进。2016年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关键一年,各项财政改革事项深入推进。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不断加强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大预算”的统编、统筹力度,有效强化了预算的刚性约束力。不断推进预算公开,全区115个区直单位(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积极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明确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的通知》,全区直接支付金额达213326万元,直接支付率高达93%。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改革,通过完善采购程序,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453万元,核减率达14.6%。同时,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区已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理赔、城管环卫租用车辆、渣土清运、牛皮癣清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达1000万元。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区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5个,其中完工36个,全年拨付资金529万元。实施“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项目,全年整合资金2503万元。积极推进“三资”平台建设,出台了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等一系列文件,已建成1个区级交易服务大厅,11个乡镇(街道)交易服务站,全区126个村(社区)的集体“三资”均纳入交易服务站,摸清了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债权债务规模,强化了村(社区)集体“三资”的监管。

(三)民生改善态势向好。财政部门坚持公共财政资金向教育、医疗卫生、扶贫等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达到166062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1.36%。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全年教育支出44702万元,同比增长19%,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师公用经费提标、教育人才津贴、校车安全工程以及学校项目建设等资金足额拨付到位。社会保障方面,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25万元,同比增长3%,不断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区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患病人员、老年人群等保障有力。医疗卫生方面,全年医疗卫生支出26530万元,同比增长20%,免费向46万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065万元,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2余万人,参合率达99.33%,全市排名前列。扶贫投入方面,区政府出台了《鹤城区2016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共整合扶贫项目50个,涉及31个贫困村和40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整合涉农扶贫资金10547万元。强农惠农方面,已发放各类惠农补贴29项4993万元;持续加大了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及农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灌排泵站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农村建设。城市管理投入方面,全年共投入城管运行经费1.8亿元,在保障城市管理基本支出的同时,还重点保障了“两违”整治、“牛皮癣”整治和渣土整治经费,有效确保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复检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基层党组织运转投入方面,全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到村均13.7万元/年,城市社区运转经费达到25万元/年,较上年分别增加4.4万元、4万元。同时,全区工资改革提标19692万元、第一批车改补助2400万元、政策对象范围内干部职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提标2000万元、区直单位运转经费提标2509万元全部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

(四)理财举措不断创新。今年区政府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率、公务卡结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司融资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等8个财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夯实了财政管理基础,创新了财政管理举措。规范了金融融资管理,出台《鹤城区平台公司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鹤城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规范实施细则》,明确融资资金的审批、管理、使用和偿还程序,有序推进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工作,全年完成清退非法集资款272万元。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全年完成154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共清查资产总额8.71亿元。规范了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开展了乡镇(街道)财政债务债券清理工作,推进了村级财务公开和村账乡代理工作,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规范了财政评审、绩效评价管理,全年完成财政性投资评审项目279个,送审金额10.65亿元,核减资金2.77亿元,核减率达26.04%;全区76个预算单位编制和报送绩效目标369个,上报金额2.85亿元,尤其是对扶贫产业、社区运转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运行跟踪管理,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规范了财政运行管理,积极压减一般性行政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着力强化财政专项检查,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机关运行经费检查、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检查以及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发挥了财政监督职能。

2016年在宏观经济下行、“营改增”全面推行以及市区财政体制尚未理顺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全区财政工作整体运行良好,为“五个鹤城”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当然,我区财政运行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压力,如支柱财源和新兴财源仍然不多,财政增收明显放缓,财政收入质量下滑;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刚性支出持续攀升,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债务规模较大,消赤减债压力巨大,财政运行风险较大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工作计划

2017年,是“十三五”发展的第二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关键之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五个鹤城”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支持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财税改革,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富民强区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的实际,2017年我们提出公共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均增长9%的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拓宽聚财渠道,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联动,强化综合治税管理,健全均衡入库考核机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实现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征管系统,推进电子收缴和票据电子化管理。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力度,确保非税收入稳步增长。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充分利用特殊城市区、生态功能区、脱贫攻坚等有利契机,加强与上级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优惠政策的“笼子”。四是创新融资模式。加快推广应用PPP模式,加大PPP项目申报、推介工作力度,采取股权投资、贴息补助等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鹤城建设发展,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二)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体制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预算改革。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加强与预算单位的信息沟通,强化报表编制培训指导,使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细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细化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全方位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强化专项资金归集能力,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继续加强财政直接支付及公务卡使用管理,清理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争2017年全面完成。三是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着力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严格政府债务举借审批程序,严控新增债务。四是深化金融融资管理改革。对融资项目资金必须进行评审,实现对融资成本的控制、偿债资金的筹集、项目建设的评审等全方位监管;全力做好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工作,不断提高全区小微企业贷款率。五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不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力度,拓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范围,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六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三)保障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全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进合格制学校建设,努力实现“学有所教”。二是继续完善社保机制。加强机关养老金预算管理,强化社保资金监管,确保社保资金精准落实;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两项制度”。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落实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发放工作,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病有所医”。四是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推广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先建后补”。五是纵深推进脱贫攻坚。围绕“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要求,充分运用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贷、财政扶贫资金质押贷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等金融手段,为扶贫产业“输血”“造血”。六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强化财政监管,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关键点加强监控,突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查处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二是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电子化采购。推进会计管理体系建设,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模式,全面提升会计行业服务能力。健全财政投资评审监管机制,推动预算评审制度改革,完善项目支出标准。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三是加大村级财务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村级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完善和创新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力度。四是压减行政运行经费。严控行政支出,确保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零增长,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五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行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务实高效队伍。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围绕新《预算法》以及财税体制改革事项,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财水平。二是强化机关效能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人民群众、主动服务预算单位;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财政源头防范职能作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廉政风险的控制和防范,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政治生命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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