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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怀化市鹤城区“三公”经费决算数共计2605.8万元,具体明细为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77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0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为813.7万元)。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较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了153.1万元。
鹤城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