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行政中心及综合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7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HC20190089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鹤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康诚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行政中心及综合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HC20190089
(3)项目内容:项目主要设备情况:美国开利水冷螺杆机组2台,120万大卡/台.小时。韩国斯大电锅炉2台,120万大卡/小时,90万大卡/小时,长虹模块机65KW4台,格力模块机65KW 1台,末端约640台。涉及范围:空调出风口末端的清洗、消毒、空调风管的清洗、消毒。空调冷冻冷却水管的除垢、预膜、空调水管保温层的检修,风盘、新风机组、冷热水泵、冷却塔及电路的维护检修。
承包范围:怀化市鹤城区行政中心及综合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项目经理:曾令军
(4)维保具体要求(见附件1、2)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06800.00元/年
大写:贰拾万零陆仟捌佰元整 每年
(2)具体标的见附件(1、2)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9 年 7月 30日,完成日期: 2022 年 7 月 30 日。总日历天数:1095 天。(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地点: 怀化市金海路148号
方式: 怀化市鹤城区行政中心主楼及综合楼中央空调的日常维保
4.付款:转账或现金
合同约定。签订合同之日起满半年付50%,以此类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附件3)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 年 7月 30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鹤城区采购中心执一份,鹤城区采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9 年 7月 30 日
合同订立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杨安 委托代理人:李志华
电 话: 13974568709 电 话:0745-2102990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博物馆支行
帐 号:5820 6246 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