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㵲水河鹤城段及其支流常年禁捕的通告》的解读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有效恢复我区㵲水河及其支流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㵲水河鹤城段及其支流常年禁捕的通告》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和《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9〕8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第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需要。河长制工作和鹤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㵲水河及其支流常年禁捕,可以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天然水域生态平衡,改善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第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非法捕捞严重危害渔业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该文件主要包括五大方面内容:第一,实施禁捕的必要性和政策依据;第二,实施禁捕的区域和时间段;第三,对欲在禁捕水域和期间实施违法违规捕捞作业人员进行通告;第四,对在禁捕水域和期间违法违规捕捞行为进行处理的说明;第五,明确了相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管理职责。

                        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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