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城南街道办事处 > 人事信息

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

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和《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鹤政函〔2025〕号),结合城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安全为要理念。坚持“源头治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面参与,宣传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全面推进烟花爆竹源头减量,从严管控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各个环节,努力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城乡安全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实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传统文化的协调发展。

  二、管控时段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城南街道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指挥部,由党工委书记周福长任指挥部指挥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斌第一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源头管控专班、宣传工作专班、监管执法专班、督查问效专班,其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 综合协调办公室:

长:雷

副组长:贺 月

员:丁江怀、蔡林翰

负责对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协调调度各专班管控工作推进情况。

(二)源头管控专班:

长:肖

副组长:孙 李

员:彭宏林、刘智军、陈波涛

负责配合上级部门把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关、安全准入关,依法依规审批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禁止审批设置在禁放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禁止在禁放区售卖烟花爆竹;坚决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宣传工作专班:

长:石

副组长:唐铭徽

员:杨澎锴、宋泳瑶、吴 钰

街道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为成员,负责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宣传引导和舆情管控工作。

(四)监管执法专班:

长:潘瑞雪

副组长:彭明友

员:杜峥、胡涛、王锦、彭宏林、各村(社区)

负责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管控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元旦以及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等重点时段,加大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现场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确保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管控到位。

(五)督查问效专班:

组长:李溶栗

成员:石弟刚、陈 昕

负责督查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醒、通报、约谈、问责。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宣传引导和群防群治

1.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管控。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控“六个一”宣传活动,即一份烟花爆竹禁限放通告、一封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信、一组禁放标语、一块禁放标牌、一条禁放提醒短信、一系列宣传海报和视频。把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场、居民小区、市场等作为宣传主阵地,通过张贴禁燃限放倡议书、签署禁燃限放承诺书、发放趣味性宣传作品、出动流动宣传车、推送禁燃短信,来电彩铃设置禁燃宣传短视频、新媒体平台等宣传方式精准推送;同时做好舆情引导和政策解读,有序组织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当地禁限放规定,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支持,切实提升宣传效果。(负责人:石蓓,责任部门:街道党政办)

2.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城南辖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驻怀单位和社会团体严格遵守《通告》规定,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不购买、不存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家人、亲友和身边群众遵守禁限放政策。社区、小区物业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纳入居民小区公约,以多种方式开展禁放政策宣传引导。(负责人:贺月,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鼓励举报机制,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禁放区燃放等行为,营造大气污染防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负责人:彭明友,责任部门:城南派出所)

(二)强化烟花爆竹源头减量

1.依法压减零售(店)点数量。组织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摸底排查。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清退禁放区内所有临时销售点和储存场所,将零售点体量恢复至2023年零售网点39家数量水平。从本方案发布日起至全省空气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前,不得新增零售、临时销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肖玮,责任部门:街道应急办)

2.开展零售店(点)专项检查。对城南辖区零售店(点)开展专项行动,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对不符合安全距离、耐火等级、消防安全等条件的零售门店责令停业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许可。(负责人:肖玮,责任部门:街道应急办)

3.加强经营活动管控。加强对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清缴流动摊贩、私家车辆、临街门店售卖的烟花爆竹,依法依规查处违规经营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负责人:肖玮,牵头部门:街道应急办,责任部门:城南市场监管所、城南执法队、各村社区)

(三)强化区域燃放管控

1.开展网格化管控巡查。按照街道班子成员挂点社区(村)安排,落实联点领导包保社区(村)负责制;实行市直后盾单位安排1名副职,任帮扶社区(村)第一书记制度,全面负责该社区(村)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家属区、办公场所烟花爆竹管控,由所属单位包保负责制。其余禁限放区内以街道、社区(村)为单元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元旦至正月十五期间,做到社区(村)、小区无缝隙值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公安、应急、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针对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段,特别是元旦、除夕、春节、元宵节等燃放高峰期,以城区国控站点周边及太平溪沿岸,闲置开阔地、城市商业广场、小区等区域为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专项行动,及时劝导制止、依法依规查处违规燃放行为。(负责人:贺月,牵头单位:街道党建办,责任单位:城南派出所、城南执法队、街道应急办、各村社区)

2.禁止大型燃放活动。重点管控时段内,中心城区及上风向5KM范围内不得审批许可大型燃放活动。(负责人:彭明友,牵头单位:城南派出所)

五、实施步骤

鹤城区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共分3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2月20日前成立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专班,并召开辖区动员部署会议。

2.重点攻坚阶段: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严格根据本方案责任分工,重点对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到位。

3.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3月4日至3月15日,针对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行复盘,全面总结成绩和不足,为下一阶段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提供坚实有效经验和可以复制、借鉴的工作方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是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强力举措,相关部门、街道站、办(中心)和各社区(村)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迅速将要求传达到社区、村及辖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要通过普法执法宣传、主题活动宣传、社会阵地宣传等,确保禁燃限燃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各社区(村)按属地原则落实禁燃限放工作主体责任,市、区两级单位按现有联点后盾单位划分,下沉帮扶社区(村)共同推进2026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城南辖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干部职工要按要求带头做好禁燃限放工作。

(三)严格督查,严肃追责。综合协调办公室要加强协调调度和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和约谈;对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严重影响的,提请街道纪工委启动问责程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