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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自理行动实施方案



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打击假冒特种

作业操作证专项自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规范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证书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专项自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关于《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自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城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出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南街道办事处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村(社区)驻点领导担任,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治理重点

重点资料特种作业领域以下8种行为:

1.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3.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

4.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

5.未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培训学时组织开展特种作业培训,理论知识教学和实际操作培训走形式、走过场行为。

6.理论考试代考等严重作弊行为;未组织或未按照《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开展实际操作考试的行为。

7.特种作业操作证超过复审日期未按时复审。

8.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资料。

四、自理时间步骤和工作内容

20189月开始起至2018年底,分三各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915日前)

街道办事处印发专项自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各社区(村)将专项自理行动宣传到管辖范围及所管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891日至915日)

1.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机构对照培训大纲自查自纠,确保理论知识教学、实际操作培训的内容和学时满足大纲规定;

2.考试发证机构对照有关政策规定,严格依法依规程序考试发证,要核准考试发证数据,及时更新纠正上传发证信息。

3.生产敬意单位对照特种作业范围,全面自查自纠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转包等各类作业队伍)持证情况,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方式:一是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hunansafety.gov.cn,依次点击“办事服务”一“个人安全资格查询”(网页右下角位置)

()集中整治阶段(2018916日至2018年底)

各社区(村)、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自理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行为和违法违规培训考试发证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及时封堵或关闭假冒网站。

五、职责分工

各社区(村)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详见附件《特种作业目录范围》)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并在所主管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依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嫌疑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意识,同意思想认识,把“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专项自理行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本系统主管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自理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社区(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要落实好部门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

(三)强化企业和机构主体责任。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等级造册(台账内容包括姓名、准操项目、发证机关、有效期等)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所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要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对查询系统查询不到的证书信息,采取进一步措施查明发证来源,查验其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

(四)大力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微信、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特种作业持假证或无证操作的危害,让企业和从业人员掌握网上核验方式,学会如何辨别证件真伪。要及时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公布制假售假用假典型案例,建立与社会信用体系和安全生产“黑名单”挂钩机制,形成强大舆论。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充分利用“12350”、“110”等电话举报违法行为,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督导检查。办事处将适时组织办事处安监站及有关单位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使用法律准确。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不认真查验和处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要依法严肃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培训和考试发证机构不认真自查自改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一:特种作业目录范围

附件二: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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