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城中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年度报告根据《条例》和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由城中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现就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情况
年初城中街道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部署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街道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街道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综合治理办承担办公室,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业务培训
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宜。确保信息公开保量保质。街道每一季度召开信息公开系统工作安排部署会3次,每次会议结合上一季度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工作安排和部署,及时整改和调整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街道已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通过制度建设,有效规范了信息采集整理、上网审签、上网发布等工作流程,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查
确保信息公开安全。2020年,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各项信息公开的审查和签发,始终坚持街道一把手亲自审、亲自过问,不定时对公开信息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了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信息公开不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按期完成了上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检查,通报,考评等工作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我们探索新的路子,让政府信息面向更多的受众,方便其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城中街道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三是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现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