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城中街道办事处2023年道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城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创了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街道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为确保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确定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重新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组成人员,纳入了法律专职人员,建立领导干部负责制度,各站所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领导干部坚持带头信法、坚决守法、严格执法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把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加强内部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狠抓法治意识提升。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全街道机关干部、社区两委干部,对《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和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是狠抓队伍建设。举办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学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街道共有4人取得执法资格证书。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八五"普法启动宣传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3月15日、4月15日、5月7日、6月26日、7月23日开展了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5000 余份。联合辖区其他执法单位,加大对国家安全、信访条例反邪教、禁毒、反诈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并通过现场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坚持以"法治讲堂""以案说法"为载体开展普法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居民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
三是通过律师进社区等活动。实施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带动群众学法、用法,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
(四)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则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居民代表大会等形式来扩大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
二是遵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辖区内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注重搜集违法证据。辖区内执法单位切实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案卷制作规范,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严格法治审核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街道办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街道党工委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党工委、办事处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街道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严格把关审查,确保文件合规合法。
(五)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双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小组,不定期检查依法行政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设立行政效能投诉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
(六)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按照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参与重大矛盾调处,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规章制度,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和纠纷。
三是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做好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
1、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内容理解不透彻、不全面,导致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足,同时社区居民对法治建设工作知晓率认知度不高,对街道开展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一定的误解和偏差,产生不良影响。
2、依法行政工作创新不够。随着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街道依法行政力度增大但对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有限,部分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现象,遇到问题时可能无法及时处理,缺乏创新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和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2、支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作为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的必述内容。组织党工委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3、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建立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计划,党执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街道领导干部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对不进行报备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3、进一步规范全处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不断增加执法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力度,坚持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切实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