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鹤城区城中街道办事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深刻认识到溺亡事故的危害性和做好预防溺水工作的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安全底线意识。要在思想上真重视,责任上真担当,行动上真落实,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把预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溺水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溺水事故,实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起数、溺亡人数持续“双下降”。
二、目标任务
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防控,有效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四、组织领导
调整怀化市鹤城区城中街道办事处2024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丁 凯 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彭先波 党工委委员、人大办主任
周海燕 城中执法大队大队长
彭开礼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丁忠军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泽华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喻梦洁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煜 办事处副主任
尹秋萍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刘铁俊 团结派出所所长
李 江 城中派出所所长
尹钢铁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陈慧敏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向莉萍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霏琳 团工委副书记
江俊逸 武装部专干
周 文 人民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 俊 三角坪社区党委书记
王凯勤 斜水塘社区党支部书记
程国文 天星坪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龙定 梨园路社区党支部书记
舒 波 铁树湾社区党支部书记
郑 晴 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述均 新街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 浩 府星路社区党支部书记
谌 钊 鹤洲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誌华 雪峰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 凌 文化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邹志强 西兴社区党总支书记
董 莉 芷江路社区党支部书记
彭 磊 东兴社区党支部书记
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街道武装部办公室,由丁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由各单位、各部门自行递补,不再另行下文。
五、工作职责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本着对青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司其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街道河长办:发挥河长制工作平台作用,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工作内容,加强巡查巡防机制,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及时劝阻中小学生危险涉水活动,共同参与防溺水常态化巡查,每日午后至傍晚在重点水域巡查。加强与水域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在中、高风险水域周边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识及推进落实“四个一”建设(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中心: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宣传部门:制定宣传手册发放,利用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上下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妇联、团委、关工委:对于重点学生,要发挥妇联、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及“五老”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防溺水的认识和本领;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专题宣传。
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
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可以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短片及标语。社区网格员要开展入户宣传,确保全覆盖。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随手拍”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发现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及时劝离。
2.开展溺水隐患排查。对辖区内河流、坑塘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以城郊结合部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逐一摸清水域基本情况及救援设施配置情况,修订绘制危险水域地图和一表一图,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
3.强化水域精准巡防。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要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针对性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加大重点水域岸线巡护力度。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进行每天劝导引导。一旦遇到突发事件,须在30分钟内报街道办事处。
4.在中、高风险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要建立风险等级警示提醒制度,根据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的频次和溺亡情况,制作区域溺水风险警示图,动态发布风险等级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风险分级应对和管控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劝阻和溺水应急求助电话。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
5.重点学生精准管理。要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学生、经常游泳戏水学生、困境儿童、离异重组家庭学生等群体为重点,加强对他们的关注和关爱,落实监管责任,面对面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
学校:学校将预防溺水纳入年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1.全方位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大力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预防溺水知识和救援知识,让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入脑入心。班主任老师要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快速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2.要加强家校联系,严格落实“1530”教育模式,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暑期要加大密度频次,督促提醒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责任。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送到每一名学生家长的手中,并建立每天教育提醒学生一次、每周向学生家长推送1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的常态工作制度。
3.要加强家长防溺水提醒,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加强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管理,严防学生违反防溺水要求。增强家长防溺水意识,严防家长带小孩外出游泳、戏水、钓鱼、摸螺、参与农业生产活动时发生溺水事件。学校要及时发现并处置学生上课时间旷课、住校时间离校、请假外出未按时返校等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确定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
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驻社区辅警与社区共同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及巡查。与街道、社区共同做好常态化巡查,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同时,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加大重点水域岸线巡护力度。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5月31日)。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防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广泛深入开展防水安全“十个一”教育,发动教师、志愿者上门家访,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增强家庭安全防范意识。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逻值守制度。协调主流媒体全方位开展防溺水宣传,营造浓厚的全民防溺水工作氛围。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认真分析学生溺水事故的事发规律,总结原因教训,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梳理工作经验,固化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完善防溺水工作机制,常治长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各学校要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预防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提高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学生人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形式主义,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各学校要严格对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怀化市暑期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怀化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2024年怀化市鹤城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责任造究
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对照责任清单逐项倒查属地、相关单位和学校的工作责任,对失职渎职、敷衍应付的,一律按规定追责问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学生溺水等各类学生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学生溺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