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沅陵县“2.25”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和“3.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党政府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全区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紧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整治,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通过综合整治,确保实现“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组建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张镂尘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可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韩卫东、镇党委委员、陈胜平,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黄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宇,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肖丹,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湘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唐麒,副镇长滕珊珊,副镇长李云,正科级干部曾伟,正科级干部彭祖军,执法大队大队长谭志军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彭宏强,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彭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杨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邓国云,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杨锦方生态事务中心主任谭滔滔,市场监管所所长彭宏华,司法所长吴海华,自然资源所长杨斌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中心,由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彭伟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农村班线客车、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两三轮摩电车、拖拉机。
(二)重点违法:①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非法营运;②面包车非法改拼装和加装座位、超员、超载、客货混装;③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法运输危险货物;④驾乘两三轮摩电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⑤销售非标车辆;⑥报废车辆上路行驶;⑦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城乡公交车,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在农村道路上运营;⑧农村班线客车站外上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整治措施
第一阶段:加强源头清查,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源头清查,摸清车辆底数。各村开展农村班线客车、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两三轮摩电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清查,详细登记车辆年检、保险、核载人数、车主信息及联系方式、车辆非法改拼装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核实上报,并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台账,明确整治工作重点。
2.强化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一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宣传具体要求,通过制作短视频、电视、短信、广播、“双微”等宣传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布公告、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目标要求和整治重点,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各村要组织干部、“两站两员”和村辅警走村入户,对辖区重点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宣讲,签订安全守法承诺书,引导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加强路面管控,开展集中整治.
3.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秩序。镇应急部门要针对非法营运规律特点,重点加强早晚高峰、周末及节假日、重要民俗活动、赶集日的监管执法力度。一要强化路面巡查和执法检查,在非法营运车辆经常出没的重点区域和线路,如集市、学校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采取定点稽查与流动稽查、定时稽查与不定时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二要建立非法营运“黑名单”制度,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实施重点监控,防止死灰复燃。三要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4.严查交通违法,净化交通环境。交警中队、派出所要认真分析辖区交通违法特点规律,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提升整治质效。一要进一步完善勤务机制,增强早、中、晚高峰时段的管控力度,采取错时巡逻、延时巡逻等勤务模式,强化路面动态管控,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二要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要以超员、超载、超速,面包车客货混装、非法改拼装和加装座位;低速货车、拖拉机、两三轮摩电车辆违法载人,驾乘摩电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标车辆、报废车上路行驶及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为重点,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确保“打出声势、打出秩序、打出安全”。 三要落实农村班线客车和面包车“逢车必查”的要求,对超员、超速、非法改装和加装座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顶格处理,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5.打击非标车辆,严格溯源调查。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标车辆和非法改拼装车辆的溯源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加大对相关企业和门店的打击力度,要果断采取“挂牌整改、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等惩戒措施,该处罚的一律处罚、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关停的一律关停,形成强大的整治震慑力。
6.严格线路审批,规范公交运营。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城乡公交车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实地踏勘公交运营线路,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运营线路确实存在较大道路安全隐患的,要先行停运并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加强协同共治,落实常效管理。
7.建立农村安全管理体系。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积极扶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覆盖范围,保障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督促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乡道由乡镇负责,村组道路由村组负责,并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到位。
8.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整合农村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态机制,净化路面交通秩序。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同时,重点查处非法改拼装的维修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日常监管巡查机制,强化对销售非标车辆企业或门店的打击力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落实对拖拉机的日常监管,严禁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负责教育部门要加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车辆。
9.落实属地责任。各村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体系。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七必上”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省、全市、全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和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各村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优民生的高度,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深入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从严打击。要用好刚性执法手段,坚决执行“七个一律整治措施”,即客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无证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非法营运的,一律顶格处罚;车辆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车辆逾期未检验未上牌的,一律予以暂扣;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改装、门店销售非标车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城乡公交车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一律先行停运。
(三)保障出行需求。各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结合工作实际,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措施,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求,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四)强化督导检查。工作专班将采取每日一调度,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总结的工作形式,调度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镇纪委将以“四不两直”形式,对各村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导检查,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隐患不整改不消除的决不放过。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将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从严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