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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黄金坳镇耕地地力补贴方案

根据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9 号)、《湖南省农业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 号)文件要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不再实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为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效能,安全、及时的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兑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国家强农惠民政策的重要内容,对稳定耕地使用面积、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加农民收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补贴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我镇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精准把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要义,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实施效应保护耕地,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走深走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筑牢我区粮食安全根基。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担当,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落地。

二、补贴对象、标准、负面清单

(一)精准识别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已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耕地,承包方自行实施或组织耕种的,补贴资金由承包方领取;二是已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耕地,承包方将耕地流转至经营方,且承包方、经营方在流转协议中约定了补贴资金收益人,流转协议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备案后,按照协议执行;三是没有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村组未发包土地和国有农场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国有农场,如有协议的按照备案协议约定对实际种植者进行补贴。针对承包方发生身份转变导致出现补贴归属争议问题:承包方家庭成员发生变动且不影响承包合同效力的,其承包权不变,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承包方为整体消亡户的,应及时销户,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准确把握补贴要点。耕地上种植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纳入补贴范围;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纳入补贴范围。根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当年上级下达资金和补贴面积等情况综合测算,按照 114 元/亩补贴标准发放。按上述标准发放后仍有结余的,鼓励各乡镇(涉农街道)按照粮食实际播种面积等因素提高双季稻生产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按照条款(一)执行。严禁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严格执行湘政办发〔2022〕69号文件中明确了不予补贴的 7 类情形:一是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二是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茶叶、花卉苗木、林木及其相关间作、套作模式的耕地;三是成片 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四是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五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六是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七是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各乡镇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负面清单事项。

三、发放程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具体流程:

(一)农户申报。农户自行向村民小组组长申报登记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耕地上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等相关信息,村民 小组组长逐户核实后,如实填写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制定的登记表,并汇总上报到村委会。

(二)村组公示。村委会对本村各村民小组上报的数据逐户核实,在村组人流集中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天,并拍照存查,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村委会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再予以公示。上报到乡镇,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乡镇核录。根据各村上报面积,乡镇组织逐村复核上报数据,并将核定无误的数据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后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核实结果,各乡镇负责录入补贴面积等补贴发放相关基础数据。

(四)区级核发。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对上报数据抽查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发放建议,财政局审核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均要通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村组集体、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享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应拨付到其对公账户;六是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七是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 “非粮化”。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区级方案出台后,黄金坳镇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方案。

(二)做好政策宣传。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召开村组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内容,为补贴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申报补贴面积。村、组数据核实申报。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见附件),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村两级严格执行两级张榜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为补贴政策、农户姓名、身份证、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期间,应当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若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和公示,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将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报送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各村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镇级审核、汇总、上报。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汇总,镇政府同意后,及时向农业农村局上报。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耕地地力补助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农户的切身利益,涉及粮食安全。黄金坳镇政府要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跟不上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相关责任人交给镇纪委处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8 年 1 月 28 日。

附件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附件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公示表

附件3:耕地力补贴个人申报表


附件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单位:亩

序号

农户基本情况

流转耕地情况

扣除面积

申报补贴面积

备注

农户签字

姓名

家庭人口

劳动力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确权实测面积

承包村组非承包地

流转转入的耕地

流转转出的耕地

合计

畜牧养殖场用地

农业生产设施、辅助设施用地

新型主体配套设施用地

非农业征占用地

1年以上抛荒耕地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

2

3

4

5

7

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审核人:

村干部:

经办人:

注:

1..农户新增退耕还林(草)面积、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面积填报在第16栏中扣除。

2.第10栏=第11栏至第16栏之和。3.第17栏=第6栏+第7栏+第8栏—第9栏—第10栏。


______村      组2023年耕地力补贴个人申报表

根据湘政办发〔2022〕69 号文件中 明确了不予补贴的 7 类情形:请上报耕地力补贴户主参照执行,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好以下内容,逾期没有上报到组长处,视同放弃申报。

一、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二、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茶

叶、花卉苗木、林木及其相关间作、套作模式的耕地;

三、成片 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

四、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 变用途的耕地;

五、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 件的耕地;

六、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七、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 “非粮化”。

上报流程:户主上报,组长核实登记,再上报到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镇。

户主姓名:        身份证:             电话:          

确权面积

耕地流转转入面积

耕地流转转出面积

抛荒面积

畜牧养殖、建房面积

挖塘养鱼、栽树苗木面积

申报面积

本人承诺以上上报数据真实有效,如有虚报、漏报、错报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字:            

                                组长签字:



附件2: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公示表

序号

乡 镇

村、组

姓  名

申报补贴面积(亩)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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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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