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精神和省、区、市的要求,现公布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1月1日以来,主动公开信息128条。在红网公开35条,在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文件通知26条,人事财务3条,规划计划2条,行政执法案件公示10件,各类工作动态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重视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依法按时办结。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信息公开规范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所属领域和栏目发布,并规范格式和排版,确保公示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加强保密管理,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起草、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公开”原则,确保不出现泄密情况。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统一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鹤城融媒网平台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完成。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单位年终考核,对工作完成不积极、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全年举办业务培训会5次,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审核和审批程序,因职权所限,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内容较为单一,访问量不够,导致信息传播范围有限。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关民生,是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工作和举措。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化、规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创新,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