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8个)
办公室、法制和行政审批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建设用地工程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规划和耕保股、矿产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执法监督股
二、二级机构(10个)
黄金坳自然资源所、凉亭坳自然资源所、盈口自然资源所、城中自然资源所、城北自然资源所、红星自然资源所、迎丰自然资源所、坨院自然资源所、城南自然资源所、黄岩自然资源所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电话:2222054)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综合治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计划生育、机要、档案、保密、保卫、接待、机关后勤事务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等工作。
2.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类档案管理工作。
3.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
4.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法制和行政审批股
1.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听证、行政应复、应诉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监督实施工作,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行政检查方案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2.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
3.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
1.负责承担区行政辖区内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
2.负责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1.负责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2.负责土地利用率监管工作。
3.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拟定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5.负责需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呈报工作。
6.承办区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汇总、资料组卷汇总工作。承办区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许可、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工作。
(五)建设用地工程规划管理股
1.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
2.负责区城乡规划“三证”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核发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负责区空间规划的管理与实施。指导乡、集镇、村的规划管理和执法,具体组织建制镇、乡集镇、村规划的审查,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负责制定区规划工作的方案,组织规划专题会议。
(六)国土空间规划和耕保股(电话:2225135)
1.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及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2.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3.负责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
5.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落实情况。
6.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
(七)矿产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电话:2222873)
1.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区地质工作,监督检查和执行区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砂石土类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2.拟订矿业权管理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协助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辖区内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的前期初审工作,调处辖区内矿业权权属纠纷。
(八)执法监督股
1.负责鹤城区行政区域内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线外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监察执法工作。
2.负责鹤城区行政区域内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线外的土地、地质矿产、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片图斑执法、检查、整改等工作。承办上级督办、交办、授权辖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违法案件。
3.协助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应诉、行政应复和行政裁决等工作。
4.承担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