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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鹤城生态分局严格按照《条例》、《怀化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以及《怀化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鹤城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4条,其中:工作动态44条、文件通知12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鹤城生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省、市、区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如: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较少,社会影响不够广泛,群众参与度不高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2022年,鹤城生态分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要求我局各股室及时汇总工作动态信息,做到快、全、精。

(三)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做到公开内容按级把关,不公开虚假及不完整的信息。切实关注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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