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联系(电话:0745-224959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个别栏目信息量不足、全局干部参与度不够和因职能限制。
2020年,我们将加强内容保障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推进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完善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教育,提升个人业务写作能力,调动各股室编撰信息积极性,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三是创新方式,积极听取群众建议。积极开展网上调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