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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并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联系(电话:0745-224959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36

-7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3

+14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20

+5

2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019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个别栏目信息量不足、全局干部参与度不够和因职能限制。

2020年,我们将加强内容保障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推进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完善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教育,提升个人业务写作能力,调动各股室编撰信息积极性,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三是创新方式,积极听取群众建议。积极开展网上调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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