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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2021年半年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统领,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为抓手,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核心,狠抓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筑牢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支部始终将党建工作当作全局首要政治工作来抓,确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党建业务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切实防止“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发生。全体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支部思想作风建设。截至目前,开展党员大会三次。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史教育动员会议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中伟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加强党员管理,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支部党员均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论述摘编》四本书籍的学习并撰写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心得体会。常态化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员工作动向和心理变化,持续发挥党统管一切的实际作用。继续推进“五化”建设,以党员积分管理为核心,规范党内生活,严肃党内纪律,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在各个领域中争优争先。同时将意识形态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按照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求,加强专项学习,开展专项整治。

(二)城区环境质量

1、空气环境质量。1-5月怀化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0%,目前无重污染天数;PM10平均浓度为55ug/m3,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31ug/m3,同比下降3.1%。

2、水环境质量。中方县水厂断面和池回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怀化市二水厂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3、土壤环境质量。无新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持稳定。

4、突发环境事件。无突发环境事件。

(三)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巩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成效。一是提前摸排。对原有督察整改问题进行梳理、复查复核,确保不反弹。举一反三,对可能存在环境隐患的问题提前介入处理。二是紧盯问题,强化整改。顺利迎接了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鹤城区共办理交办件11件,办结率100%。其中我局配合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5件,办结率100%。三是强化巡查监管,严防问题反弹。对以往环保督察和突出环境问题中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置了二水厂保护区违规停船等反弹问题3个。

(四)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主线,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大力巩固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大气污染企业改造升级,现场指导辖区三家砖厂全面完善厂区环境、规范渣土堆存和厂区道路积尘等问题,福瑞砖厂完善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手续,嘉晟住建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喷涂废气治理设备;配合区创建办依规履职,按照职责分工。

2、保障水环境安全。一是加大市区饮用水源日常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几方面强化市区水源地保护力度,日常督察和每月巡查动态结合。全面维护二水厂和铁路水厂保护区隔离护栏,修复和加固破损隔离栏18处,在铁路水厂保护区新建设安装隔离栏70余米,有效确保了二水厂和铁路水厂水源地游泳、洗衣、洗菜等问题不反弹。二是指导水污染企业,督促迅洁洗涤对废水循环设施进行升级改进、一医院启动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建设。三是推进鹤城区及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目前鹤城区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处于国家审查阶段,待项目资金下发后即可启动整治工作;乡镇级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正在与省厅对接申请延长任务完成时限事宜。

3、深化土壤治理。一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怀化市鹤城区分水坳废矿弃区重金属废水治理二期工程和怀化市鹤城区凉亭坳乡(原贺家田乡)枫木潭村钒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成,目前均处于收尾阶段。二是深入开展危废规范化整治。我局合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乡镇街道开展了对辖区内二类及以上汽修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完成了140家二类以上汽修企业的危险废物问题整治。三是结合疫情防控,规范医废处理。建立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体系,督促全区440家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医疗诊所均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1—5月,全区医疗机构750余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4、解决信访投诉。今年上半年共接到“12369”信访平台、“12345”市长热线等转办的信访投诉问题72件,现已办结回复69件,3件正在跟进协调中。通过信访投诉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辖区内大量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得以解决,同时城区油烟、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职责也得以理顺。目前局环境信访投诉问题逐步趋于稳定。

(五)强化日常监察,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检查各类企业580余家次,监督性监测31家,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各类环境问题160余处。我局对21家企业依法下达环境违法问题责令改正通知书,对8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对4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175483.98元。另外,查封企业1家(宏双喜铸造厂),移送公安环境违法案件1起(李祥非法处置废机油案件)。

(六)优化审批服务,严守审批底线。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审批,逐级审批、不越级和不降级审批、现场勘查、遇到投诉纠纷单位及时要求整改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用地规划及环保禁止类项目的不予环评。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个,登记表备案项目13个。配合市局环评审批工作,出具建设项目执行标准函及预审意见8个,核实项目农村千人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19个,配合考察、审查工业园项目8个及小水电站整改清理11家。

(七)全面铺开环保宣传,强势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1、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全面铺开环保宣传。为营造全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线下在政府大楼高铁南站出口、公交车身等地投放生态文明宣传内容,线上在鹤城融媒、怀化交通频道、新闻频道等媒介上发布环保宣传内容,制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视频,在学习强国、怀化环保公众号、怀化交通广播公众号、鹤城融媒APP等新媒体上集中推送。“六五”世界环境日当天,在中坡后山组织“用脚丈量绿水青山,用心守护大美鹤城”环保徒步宣传活动,活动设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专题、大美鹤城摄影展专题、生态环保知识宣传专题、环保知识问答专题4个专题,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册,还邀请怀化电视台、鹤城融媒进行了全程报道。同时从制度管理、污染防治、和谐生活、绿色发展、特色宣传等6个方面发掘鹤城区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工作,协调拍摄了《绿水青山我的家》专题视频。

2、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强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多次列入常委会、常务会、区政府议事议程,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指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强化弱势指标,从严从细压实创建责任。目前,我局已完成了创建工作报告,正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八)动态监管排污许可,指导企业合法排污。制定鹤城区排污许可工作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及监督管理工作培训和指导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及市局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辖区内简化管理排污单位的网上申报审核及办证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2家排污单位的办证,7家排污单位许可证的变更,指导3家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管理,配合市局完成7家排污单位的整改后发证及2家排污单位的许可证注销工作。同时开展了2020年排污单位的排污权证缴费工作并进行年检。

二、存在问题

    (一)环境监察队伍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下的要求有差距。主要表现为思想观念陈旧,创新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大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思想观念还不能与时俱进,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过去被动的应对模式上,总是在问题发生后,再去调查处理,不能主动发现和化解问题,防患于未然。部分工作人员作风浮躁,应付了事,存在畏难情绪。

(二)编制、岗位等人事问题限制工作推进和人才发展。三定方案中的核定编制数和实际在岗人员的不匹配、混岗混编严重、存在空编等情况对工作推进和人才队伍的良性发展存在限制作用。

三、下步计划

(一)提高环境隐患敏感度。对于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要严格要求,监管到位,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整改到位,严防反弹。正面回应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群众环境幸福感、获得感。

(二)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通过集中学习、专项培训、业务研讨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心理能力。

(三)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和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成果,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任务,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四)落实“四严四基”,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环保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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