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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2020年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强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达标创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创建工作,印发了《2020年怀化市鹤城区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方案》《怀化市鹤城区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考核暂行办法》《2020年怀化市鹤城区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调度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极大推动了我区扬尘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启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开展了工业废气治理。

二、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强化市二水厂水源保护区和铁路水厂水源保护区的监管;二是开展舞水河、太平溪鹤城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启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和千人百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三是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

三、加大生态环保督察和市委环保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的督查督办。5月11日至15日,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环保整治办、鹤城生态环境分局对鹤城区涉及的231件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及反馈问题、32件市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督查督办。对塑料、木材加工散乱污、餐饮油烟污染、扬尘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四、积极做好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等相关工作。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已启动城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按时完成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2025)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6月9日、12日分别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印发了《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已完成规划文本的编制;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已完成取水点的确定和现场问题排查,目前正在进行水文地质勘探。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针对污染防治、环保治理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环保信息公开,1月16日在黄金坳镇举行怀化市鹤城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5月12日在市委正大门路口,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6月5日,组织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怀化市鹤城区步步高广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6月18日,联合18个区直相关单位及市相关单位在市委佳慧超市广场至迎丰市场沿线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通过努力,今年1-6月怀化城区优良天数180天,较同期增加15天,优良率98.9%,同比上升7.7%;主要指标PM2.5、PM10的累积浓度分别为29μg/m3、52μg/m3,PM2.5浓度同比下降21.6%,PM10浓度同比下降20.0%,空气综合指数为3.04,全省排名第5名,六项空气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区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池回、中方县水厂)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市二水厂)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执行标准为Ⅲ类),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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