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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项目资金执行不到位。2020年以来,怀化市共获得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4大类61个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合计4.3807亿元;截至2024年3月,共执行资金2.0376亿元,执行率46.51%。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执行率37.93%;2020年度、2021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执行率分别为72.13%、42.27%,均低于当年度资金执行率目标要求。产业结构调整仍需发力,怀化市制造业中的建材、冶炼、化工等传统高能耗产业占比超过50%,低附加值加工业和高耗能冶炼业仍是支柱产业。2022年,怀化市重化工业占规模工业数量的40.54%,产值占比53.28%;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耗占全市能源消耗总量的73.13%,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占比0.98%,远远低于全省3.8%的平均水平;公路运输占比达80%以上。由于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整体不平衡,怀化市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任务艰巨。

整改目标

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提高中央专项资金执行率。

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绿色转型,引导建材、冶炼、化工等传统高耗能产业节能降碳、清洁生产改造。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2024年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耗占全市能源消耗总量的比重降低至73%以下,提高水路运输比重。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建立整改台账,组织生态环境部门、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部门等开展具体问题整改,实行“一个项目、一个牵头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县领导包保责任制,明确问题整改具体责任人、整改具体措施及整改时限,适时以生环委名义通报督办项目进展及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开展生态环境资金专项评估,对未如期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实行“五办”工作法,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湖南嘉晟住建科技有限公司喷漆废气深度治理项目和新晃鲁湘钡业有限公司烟气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在2024年底前资金执行率达到80%以上。

3.将资金执行情况列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内容,将项目监督、评价、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1. 加快建设“5+10”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更具活力,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新兴产业迅速成长。

2.科学规划布局引导。贯彻落实《湖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3.优化能源结构。

4.督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有序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推进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5.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湖南嘉晟住建科技有限公司喷漆废气深度治理项目2023年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万元,项目于2024年10月   日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11月27日由区财政局将100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拨付企业,资金拨付率为100%。

1.现代化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一是“5+10”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十四五”期间共引进“三类500强”项目142个,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达1100家。产业发展逐步迈上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轨道。二是传统产业设备更新改造持续推进。2024年以来,全市共24个项目获得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资金支持,累计下达资金3.14亿元。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市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为23.4%,较2020年提升5.5个百分点。

水污染防治资金。2020年以来,涉及怀化市鹤城区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为怀化市鹤城区20处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1〕26号),怀化市鹤城区20处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共获得700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怀化市鹤城区20处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竣工验收,审计结算金额为185.54183万元,并已足额拨付。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拟收回部分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湘环发〔2024〕55号),剩余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直接收回。

2.规划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一是合理调区扩区。全市园区共计调出不适应产业发展面积1944.26公顷。全市新扩入面积共计537.98公顷。二是优化整合园区。2025年,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方产业开发区、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和开发区合并为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强强联合,优化了产业结构。三是园区产业集聚效益突显。全市15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进一步构建布局合理、差异化发展新格局。2024年,全市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主特产业实现营收1387.86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4%。

3.能源结构更加合理。一是风电和光伏发电大力发展。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市风电总装机规模144.8万千瓦,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64万千瓦。二是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有序推进。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项目已进入可研阶段。大湘西天然气管道“吉首-怀化”和“麻阳-辰溪”段共计全长103.5公里已建成通气。三是天然气工业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工业用气量逐年增加至2024年的4300万方。四是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严禁不符合审查要求的项目上马。

4.碳达峰十大行动有序推进。一是碳达峰“1+N”政策体系落地见效。我市印发《怀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二是天然气消费较快增长。全市管道天然气用户达到20万户,2024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为8700万立方。另一方面,全社会用气成本持续下降,有力促进天然气消费。三是清洁燃料替代有序发展。全市20座烟叶烤房已全部完成散煤改电改造。

5.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一是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完成率95.3%,预计2026年5月完工;舞水怀化二水厂至黔城航道整治项目、怀化国际陆港火马冲作业区项目已列入《湖南省“十四五”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路)中期评估调整报告》。二是运输方式不断创新。怀化市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工程已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2024年,怀化市新增新能源货车313辆。

验收销号意见

根据市级核查验收销号意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进行销号。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811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2715674227786987953   

邮箱:hhh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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