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部分断面水质下降。2023年,怀化市国考断面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下降至第42名,退出全国前30位,且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恶化7.9%,恶化幅度排名全国前列。2024年1-2月,白水滩断面水质较上游明显变差,池回断面水质从Ⅱ类降为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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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到2024年底,全市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达到100%,水质综合指数较上年度有所改善。白水滩断面较上游鱼市断面水质变差幅度较1-2月明显变小。池回断面年度水质达Ⅱ类。 |
整改措施 |
1.严格压实责任。对《怀化市地表水水质排名重返全国地级城市前三十强工作方案》文件中鹤城区的目标值,实行“每月一分析一研判一排名一通报”。 2.突出整治重点。根据《2024年怀化市国控断面水质综合指数改善整治监管清单》针对鹤城的整治监管重点,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分批整治,加强对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鹤城区重点针对池回断面水质降为Ⅲ类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
整改完成情况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反馈的考核数据显示:2024年1-12月,我市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水质综合指数为2.8049,较上年同比变好6.61%,位居全国第28位;池回断面水质保持为Ⅱ类。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4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怀化市位居第28位。 |
验收销号意见 |
同意销号验收 |
拟何时销号 |
2025年4月7日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18244870421、邮箱:11411387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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