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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鹤城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卫生健康局五楼,邮编:418000,电话:0745-2234181,电子邮箱:hhwsj8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鹤城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门户网站维护更新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统计系统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
人,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
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在局办公楼内及各股室设立信息公开栏,对涉及的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内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三)有效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我们积极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6
+9
2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0
139286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多、个别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强化业务培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