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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2023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怀化市鹤城区2023年度国家基本

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卫健委考核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23〕28号》文件要求,全区政府举办的22家基层卫生机构、59个行政村卫生室及医疗点使用的药品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采购的药品全部零差价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夹、省、区财政部门制定的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事管理制度培训和处方点评工作,及时完成短缺药品上报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我区政府举办的2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区妇幼保健院、59个行政村卫生室及医疗点,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网上采购、严格执行零差价销售政策;乡村两级合理用药、安全用药观念形成;短缺药品采购得以较大程度改善,临床所需药品基本得以保证。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我区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293.3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安排补助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157.6万元,村卫生室为135.74万元;中央和省级安排补助的经费,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的补助已及时足额下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3年中夹、省、区拨给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药补助经费293.34万元。基药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执行相关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为保证基药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局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医疗机构的意见,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了有资质、讲信誉、有实力的药品配送企业负责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配送,利于监督;二是要求各医疗机构确定一名基药专管员,负责做好本院及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按基药、非基药、区级增补、备案药品分类建单采购,并按比例要求配备使用基药、非基药、备案药品及区级增补的50种常用药品;四是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工作,做到药品采购有计划,严格按照流程采购验收,建立健全、规范、真实的村级卫生室药品采购台账;五是药品、 医用耗材发票实行月审结制;六是加强学习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基本药物制度、药事管理及合理用药等内容的集中培训,规范药房日常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医师临床合理用药能力;七是不定期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及部分村卫生室进行督导检查,要求乡镇卫生院每季度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区级全年完成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两次考核,对督导考核中发现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存在问题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予以通报。八是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年度综合绩效管理,实行专项考核,补助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及时足额下拨。九是积极完成国家带量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2、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①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②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截留、挤占、滥用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①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

到2023年底已完成了绝大部分工作目标,项目支出预算总进度为100%,其中,国家和省级的项目预算进度为100%。

②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地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总目标:规范我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用药行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降低群众看病费用,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全区群众健康水平。

阶段性目标:2024年继续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落实。

三、评价后续工作计划

l.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好2024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尤其是将基本药物与区级公立医院药品补助挂钩,确保基本药物在公立医院深入实施;二是积极与医疗保障局、发改局、财政局协调,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2.强化基药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区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做到及时更新,做好药品价格公示,确保群众知晓率及满意度达95%以上。

严格执行基本药物政策。一是继续抓好药品配备使用与采购管理。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使用基药、非基药与区级增补50种常用药品,完善药品备案采购;二是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与一般诊疗费收费政策,继续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票据的审核工作三是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合理使用、零差价销售及一般诊疗费政策执行的督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四是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监督,确保药品、医用耗材按要求规范配送到位。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工作建议:一是希望上级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助力度。二是基本药物目录给予市、区级增补权限,不断增加药品种类,充分考虑基层医生用药及患者需求。

怀化市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16日

一审:吴凯文;二审:宇燕;三审: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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