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高传杰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高传杰(执业证书编号210431202000077,执业地点怀化建南卫生所)。因受刑事处罚(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24)湘1202刑初411号刑事判决,判决时间2025年3月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对高传杰的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注销后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作废。
怀化市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7日
(一审:夏秋香;二审:廖岩英;三审:陈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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