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卫发〔2022〕6号
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现将《怀化市鹤城区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鹤城区医疗机构废弃物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怀化市鹤城区卫生健康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
2022年5月9日
怀化市鹤城区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怀化市鹤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城区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鹤生环委办〔2022〕1号)及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区分局决定于2020年5-12月联合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和闭环管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敏之、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局长杨胜担任组长,区卫健局分管领导杨宏荣、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杜华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余绍贵、倪 芳、姚宏伟、周立怀、刘韦江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倪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宜。
三、整治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整治任务
(一)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不规范;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未按要求管理污水处理设施配备、污水排放、日常运维等情况。对发现医疗机构自行监测不到位、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
(二)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及时清运、处理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再利用的输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等;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5月上旬)。区卫生健康局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对重大单位、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清单。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5月上旬—9月)。全面开展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12月)。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已销号问题不反弹。对于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确保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抓紧部署实施。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研究推进工作。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探索建立联合惩处机制,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前期摸底调查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形成治理合力。要在既往常规监督检查基础上,加大现场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要全面掌握基层工作进展,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必要时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和定期会商。
(三)加强宣传指导。加强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统筹,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重点引导正确认识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和安全性。加大对涉及医疗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力震慑不法分子和机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鹤城区医疗机构废弃物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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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区域 |
环境 风险名称 |
存在的 主要问题 |
整治现状及下一步整治计划 |
销号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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