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卫生健康局 >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麻醉精神类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鹤卫发〔20239


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麻醉精神类药品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属医疗机构:

现将《怀化市鹤城区麻醉精神类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怀化市鹤城区卫生健康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

怀化市鹤城区麻醉精神类药品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管理,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怀化市精麻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怀卫医发〔20232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开展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堵住管理漏洞,实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麻精药品管理规范化,保证麻精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确保麻精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对执行落实政策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或疏于管理造成麻精药品非法流向社会等异常情况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以严的手段警示一批,惩戒一批,移送移交一批,增强法律威慑力,促进整改落实。

二、整治对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麻精药品管理医疗机构、人员不符法律法规要求的问题,如人员未经培训合格,采购员、药剂员、药学部人员未单设,麻醉精神类药品各环节管理人员未明确或一人统管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如思想上不重视,对麻醉精神类药品管理流于形式,医护人员未能坚持职业操守、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麻精药品采购、存储、保管、使用、销毁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四)重点整治医疗机构麻醉精神类药品采购、使用审查、监督、巡查不落实的问题。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16-3月20日)

联合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深入动员部署。鹤城公安分局将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麻精药品管理问题在卫健局和医疗机构进行通报,结合实际开展全员警示教育。要重点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以训促学,以学促用,增强依法行医观念和自觉,规范行医执业行为,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常态长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321日至4月20日)

1.全面开展排查。近三年来辖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进行自查和排查核查。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相关科室和管理人员要全面开展自查,做到医疗机构自查覆盖率达100%,区卫健局会同鹤城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抽查核查率不少于50%。要建立自查、核查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认真开展自纠。医疗机构要对本单位问题进行汇总统计(见附件1),2023326日前报区整治办,联系人:丁忠海,18975086911

2.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六项重点整治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加大检查力度,对自查自纠不落实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跟踪办理,重大案件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问题清单进行深度查找剖析,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紧盯问题,对账销号;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同时要重视社会监督,健全线索收集机制、信访举报路径、受理核实程序,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通报处理、严肃问责。

3.加强采购审批。督促医疗机构健全麻精药品采购内审制度,由采购员按照实际需求报计划,药剂科主任和药学部主任监督签字,医疗机构负责人签批,建立采购审批台账(见附件2)。

4.严格处方管理。一是严格处方权限。执业医师和药师必须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资格和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精药品,但不得为自己开具。执业医师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或未按照《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使用麻精药品,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麻精药品处方资格。二是严格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三是严格处方开具。对疼痛患者,根据相应诊疗原则开具麻精药品;围术期和手术室外麻醉和镇痛镇静用药要遵循安全、舒适、快速、经济原则,依据临床诊疗规范、麻精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麻精药品,并在病历上如实记录。四是严格处方点评。定期组织医务、药学等部门对麻精药品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并根据点评结果及时有效干预。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仔细审核麻精药品纸质专用处方和电子医嘱,做到两者相符,并在处方上双签名。五是严格空白处方管理。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落实“五专”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实行专库(柜)加锁、专人负责、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同时落实双人双锁措施,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

6.强化异常采购使用监测。市域内麻精药品销售公司(怀化广济公司)应每季度向卫健、公安部门报告辖区内医疗机构麻精药品采购情况,特别是异常采购情况,公安部门应及时将有关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问题线索向卫健部门通报,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建立麻精药品采购使用信息报告制度,并加强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启动调查处理。

7.健全管理机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卫健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麻精药品自采购、存储、保管、使用、销毁全程可追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责任管理、采购使用信息动态监测、重大问题报告、部门联动、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4月21日至30日)

区卫健局和属医疗机构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中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长效机制建设等信息,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卫健医政医管卫健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对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在“常”和“长”字上持续发力,持续深化、不断探索实践,不断规范完善,持之以恒抓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整治不力、问题仍然突出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卫健党委书记、局长王康任组长,卫健局党委书记杨宏荣、鹤城公安分局副局长申建军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忠华任副组长,卫健医政医管股股倪芳卫健综合监督股股姚宏伟禁毒大队大队长杨伟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化监管股张妍青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健医政医管股股倪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精药品管理小组,责任到岗到人。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国务院印发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要求,坚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区卫健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承担属地监管责任,医疗机构承担本机构麻精药品管理主体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许可以及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精药品经营等环节的监管,提供年度麻精药品经营企业销售数量相关数据。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造成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麻精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精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精药品处方;将具有麻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精药品,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更不得虚开、套开麻精药品处方,不得让麻精药品流向社会,成为毒品替代品。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要推进麻精药品信息管理,具备重复配药、超量配药、跨省异地配药等异常数据实时警示、提醒功能,逐步形成管理闭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区域内处方信息联网,重点关注麻精药品的处方用量和处方频次。医疗机构要加大麻精药品管理软硬件的投入力度,依托现代化院内物流系统和信息化平台,加强麻精药品全流程管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程闭环式可追溯管理。各机构3月25日前将各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处方开具情况(附件5)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整治办。

(四)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强化问题报告。医疗机构发现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精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麻精药品的,以及采购量使用量异常的,要及时向区卫健局市卫健委报告,由卫健向有关部门通报。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对医疗机构采购量使用量异常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实行不定期督导检查或执法检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不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对使用他人、伪造、变造、失效的资质证明资料购买麻精药品以及不凭处方或向不具有相关资质单位销售行为的,根据《麻精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印鉴卡及医师精麻药品处方资格;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附件:1.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问题台账

2.怀化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需求申请表

3.怀化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数量统计表

4.怀化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人员统计表

      5.怀化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处方开具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问题台账

序号

单位名称

问题摘要

查找方式(自查、上级核查、其他)

是否完

成整改

处理情况

备注


附件2

怀化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需求申请表

采购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医药公司名称:

采购药品

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数量:

采购员意见

药剂科、药学部

主任意见

分管院长意见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附件3

怀化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数量统计表

县市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医疗机构名称

一类麻精药品

二类麻精药品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使用量

库存量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使用量

库存量

备注:年度使用量及库存量统计最小单位,比如:艾司唑仑片,剂型“片”、规格“1mg*20”、单位“盒”、年度使用量及库存量统计最小单位“片”。

附件4

怀化市医疗机构精神毒麻药品联络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

医疗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分管院长

药剂科主任

采购员

验收员

双人双锁保管员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附件5

怀化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处方开具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科室

处方开

具日期

患者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

住址

手机联

系号码

接诊类

型(门诊/住院)

门诊号

或住院

诊断

名称

药品名

药品

规格

开具

数量

药品

批号

处方

医生

处方

编号

取药

人姓名

取药

人身

份证

XX医院

XX门诊

2022/8/10

XXX

431202XXXX

XXXX

XXXX

门诊

20220810 XXXX

西医:多动症

盐酸哌甲酯缓释片

18mg*15片/瓶

1瓶

2AE011C

XXX

XXX

XXXX

XXXX

XX医院

XX科病区

2022/8/10

XXX

522722XXXX

XXXX

XXXX

住院

20220807 XXXX

试产失败后剖宫产

麦角新碱注射液

18mg*15片/瓶

2片

2AE012C

XXX

XXX

XXXX

XXXX

备注:统计2020年3月1日以来各医疗机构处方开具情况。

(一审:倪芳;二审:杨宏荣;三审:王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