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鹤城公安分局 > 工作动态

《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承诺书》

《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法律意识,规范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本人郑重承诺:

一、坚决做到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全面掌握防止干预司法各项政策精神,筑牢思想防线;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三、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四、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五、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六、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七、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八、坚决做到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九、坚决做到不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

十、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十一、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二、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不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三、坚决做到不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不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