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普法进校园守护平安与青春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它神圣不可侵犯,又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今天正值宪法日上午,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新园派出所德善社区民警周红玫来到怀化鹤城区河西中学,针对前不久发生在九年级某班海同学(化名)出租微信号差点让诈骗分子本班级群里收钱得逞的事件为契机,给全班同学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断卡”行动普法课,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
周警官从本次事件“骗子是如何进群的?”谈起,叮嘱同学们切不可贪图小利出租、出售、出借微信号、QQ号、手机卡号、支付宝账号或轻信他人将其拉进群内,希望同学们告诉家长:如有陌生人与其搭讪,不可轻信陌生人是本班家长,也不可告诉孩子的真实名字给陌生人,以防被诈骗分子利用机会扫码进群。警官还告诉同学们,骗子会“与时俱进”:本次骗子抓住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战场的特点,于是以收取打疫苗针费用为借口,打着教育部与卫生部编发紧急通知的旗号,利用群收款码催促着家长交钱。接着警官与同学们一起领会了“湖南省公安厅关于敦促注销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账户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并将法律追责条款及违法犯罪的后果深入浅出地进行诠释,教育引导同学们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周警官以真实发生在本班的具体事件为例子,通过教学手段将增强诈骗防范意识拓展到更深的法律层面,从同学们渴求知识的眼神和专心听讲的神态里,警官感受到同学们即使下课铃声响了却依然沉浸在意犹未尽的回味里,同学们深有体会地说:“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让我们收获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