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水利、水土保持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拟定全区城乡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区城乡供水水源规划,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承担我区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移民工作。 (二)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等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负责全区城市防洪和舞水河、太平溪城区段的综合治理、管理和维护;承担我区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区移民工作,及移民开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党建),水利事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竹林坪水库服务所,板木溪水库服务所,红岩水轮泵站。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4人,实有人数9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1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3.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或增加)4318.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1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77万元,农林水支出83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或增加)4318.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预算减少,支出也随之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13.3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29.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3.4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及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只要用于法律顾问服务咨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节约用水工作经费,水行政执法宣传经费,河道清淤保洁维护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6.82万元,主要用于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2024年区河长办办公经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河长制最美宣传活动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20万元,主要是水资源费征收成本灾害风险防治支出15.75万元,2024年舞水河鹤城段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及鹤城区农田灌溉“一张图”设计技术服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6.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1万元,增加0.22%,主要是有新进人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或增加或持平)___0____万元,主要是______________。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2024年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13.36万元,基本支出929.94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83.4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