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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鹤城区应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应急中心四楼417室,邮编:418000,电话:0745-22441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鹤城区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应急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的推动作用。

1.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累计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动态的线上线下“三审三校”制,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了逐一排查,未发现有涉密涉敏的信息和典型错别字。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并积极参加区政务中心组织的政务信息培训活动;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日常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积极完善了信息公开采集、发布、考核等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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