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21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分配你乡镇(街道)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灾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安置、倒房和严损房重建、一般损房修复、因灾遇难人员抚恤。
二、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各乡镇(街道)财政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合作,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个人的补助资金要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形式进行。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名称 |
金额 |
备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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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坳镇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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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亭坳乡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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坨院办事处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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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办事处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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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办事处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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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办事处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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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口乡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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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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