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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21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分配你乡镇(街道)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灾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安置、倒房和严损房重建、一般损房修复、因灾遇难人员抚恤。

二、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各乡镇(街道)财政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合作,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个人的补助资金要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形式进行。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名称

金额

备注

(万元)

黄金坳镇

28

凉亭坳乡

35

坨院办事处

7

城南办事处

9

河西办事处

12

城中办事处

50

盈口乡

9

合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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