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怀化市鹤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鹤城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怀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区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跨区域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拟定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协助市局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鹤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
(三)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四)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
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依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与操作证、合格证的持证上岗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的安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区应急和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有关工作。
(五)救援协调和综合减灾股
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六)火灾防治管理股
组织拟订消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七)防汛抗旱股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九)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及省、市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三)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指导和监督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怀化鹤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本级。
2、没有下属二级机构,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3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48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专项经费压缩,因管理岗人员晋级、工勤岗位晋档、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3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1.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48元,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专项经费压缩,因管理岗人员晋级、工勤岗位晋档、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625.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7.6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4年政基金支府性出为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是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预算增加0.2万元,提高10%,主要原因是应急局专项职能增多,检查到食堂就餐次数增多。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区应急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25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5万元,维护费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委托业务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6.05万元。相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0.3%,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016年单位公车移交公车办。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鹤城区应急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比重为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所有车辆移交公车办。
2、截至2023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632.9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625.28万元,项目支出7.68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专业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