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二0二四年度)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围绕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应急管理能力。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与责任落实
鹤城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股室、执法队的职责分工,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作为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此外,局党委书记王康为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行政与规范执法
鹤城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行为的透明性和合法性。同时,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
三、法治宣传教育与培训
局内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体系。例如,通过专题培训班、法治讲座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此外,还注重普法宣传,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
四、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
鹤城区应急管理局规范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执法信息的全面公示和基础信息的完整记录。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执法信息和政策解读,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五、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
局内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获取机制,并组织开展科技规划和研究工作。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确保事故责任追究到位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
尽管鹤城区应急管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部分执法人员对最新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未来,局内计划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完善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怀化市鹤城区应急管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需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完善制度建设方面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