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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鹤城区统计局2022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鹤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府行政中心主楼10楼,邮编:418000,电话:0745-2232716,邮箱:hcqtjj22327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鹤城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维护更新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统计系统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工作机构及落实情况

1.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鹤城区统计局指定专人积极与上级对接,配合全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维护、更新,强化网站内容的编辑审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分管领导1人,专职工作人员1人。

2.落实工作目标。鹤城区人民政府对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后,鹤城区统计局认真参加网站集约化业务培训,严格保密规定,落实保密措施,积极发动各专业股室撰写工作信息,严格落实网站内容保障要求,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加强网站后台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二)信息发布情况

2022年,鹤城区统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表格、链接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文件通知、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统计数据等相关统计信息,以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本年度在鹤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共计94篇。其中,工作动态62条、统计月报8篇、文件通知3篇、规划计划2篇、人事信息1篇、财政信息2篇、信息公开指南1篇、信息公开年报1篇,及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湖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鹤城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鹤城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更新了机构信息,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鹤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信息被上级采纳不够。除怀化市统计局、鹤城区融媒体采纳数篇信息外,没有上报并被省级平台采纳过1篇信息。

2、经济分析材料深度不够。对区委区政府的参谋作用发挥欠佳。

(二)改进措施

2023年,鹤城区统计局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分析水平,为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夯实业务能力。切实提高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增强时效性、政策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二是鼓励信息员积极投稿上级平台。结合各项考核、评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上级平台信息报道、分析材料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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