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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鹤城区统计局2020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鹤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府行政中心主楼10楼,邮编:418000,电话:0745-2232716,邮箱:hcqtjj22327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鹤城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维护更新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统计系统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工作机构及落实情况

1.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鹤城区统计局指定专人积极与上级对接,配合全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维护、更新,强化网站内容的编辑审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分管领导1人,专职工作人员1人。

2.落实工作目标。鹤城区人民政府对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后,鹤城区统计局认真参加网站集约化业务培训,严格保密规定,落实保密措施,积极发动各专业股室撰写工作信息,严格落实网站内容保障要求,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加强网站后台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二)信息发布情况

2020年,鹤城区统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表格、链接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文件通知、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统计数据等相关统计信息,以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本年度在鹤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共计100篇。其中,工作动态77条、统计月报10篇、文件通知3篇、规划计划2篇、人事信息1篇、财政信息2篇、信息公开指南1篇、信息公开年报1篇,及时发布《鹤城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转发了《湖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怀化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更新了机构信息。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鹤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信息公开与中心业务工作融合有待加强;

2、参与度还需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不够、个别工作人员主动性、积极性不强;

3、信息供给还需强化。随着社会发展,各界群众对相关的统计信息需求越来越大,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4、公开工作还需规范。最新修订的《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规范性不足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采集人员时效性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1年,鹤城区统计局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为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是紧抓业务培训夯实业务能力。通过强化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员的公开意识,夯实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信息时效性认识。

三是围绕社会公众需求,进一步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专题信息发布工作,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提升统计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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