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鹤城区统计局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公布社会统计信息;组织协调全区农村和企业调查及各项大型普查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情况
鹤城区统计局作为一般部门预算单位,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统计股、经济统计股、法规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鹤城区统计局本级。
2、下属鹤城区统计事务中心1个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基本支出由于人员调动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3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基本支出由于人员调动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03.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是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经费。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鹤城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7万元(其中:办公费23.54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3万元,相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调入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开展培训;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比重为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截至2023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33.1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303.1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专业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