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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统计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鹤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党史教育为抓手,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1.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支委及股室长为成员的区统计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怀化市鹤城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科学组织开展全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二是及时部署安排。3月17日,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了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精神;3月19日,局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扩大)会。三是开展专题研讨。3月29日,4月22日、5月26日,6月10日局党组召开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和“学史力行”四次专题学习,党组成员结合统计工作积极发言,带头学好党史。局机关支部于3月29日、4月29日、5月26日、6月30日进行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和“学史力行”的专题党课,每名党员撰写了学习心得。四是线上线下学。线上学。3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观看了《榜样5》《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第一集 战略决断;5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红旗漫卷西风》;7月1日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建党100周年现场直播;10月20日,观看了《“让衔”英名天下扬》;10月27日,组织开展“光影铸魂”活动观看了《长津湖》。依托学习强国APP,增强在线学习的有效性,形成线上线下学习实践。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党史专题讲座视频学习:包括听取了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谢春涛作“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及启示”讲座辅导、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等。线下学。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总体思路,发放《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四本必读书目,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心入脑。五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局党组确定了“开展‘千人进企业、服务提质效’服务及送《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的实事内容,目前已经为100家企业提供免费业务指导、服务,为100余家企业、200位社区居民送达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党支部围绕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了“学雷锋”、清扫卫生等活动。7月19日,局党组书记带头走访了“微心愿”活动帮扶的两名贫困学生,送上了书包、文件等学习用品。8月13日,局党组书记带领局党员干部向狮子岩社区捐献了消毒液、口罩、矿泉水等防疫物资,慰问在一线的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六是组织党史宣讲。5月8日,9月22日两次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区政研室工作人员杨舜乔开展了两次宣讲,围绕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持续学。七是掀起群众性文化活动高潮。参加省统计局、省调查队举办的庆祝建党100周年“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文艺汇演。与市统计局、市国调队共同组成文艺汇演队伍,由我局干部为主编写了《鲜红党旗耀五溪》朗诵稿,4名干部职工参与演出。参加全区庆祝建党100周年合唱。与发改、人社、医保局共同组成合唱队,获全区二等奖。参加鹤城区党史知识竞赛活动,获全区优秀奖。参加国家统计局、省、市开展的线上党史知识竞赛,激发党员学党史的热情。八是开展红色教育。区统计局机关支部(含退休党员)7月20日积极赴新晃开展红色教育,参观唐伯赓故居、瞻仰烈士陵园、敬献花圈,并在烈士墓前重温入党誓词,重拾入党初心接受红色洗礼。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二是从严落实。参加了全国、全省、全市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并及时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局党组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支部的管理,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有序落实。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压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了三级微信群,及时传达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局党组及时向区委报告工作情况,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报告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每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学习强国”,6名干部每年按时完成“湖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及《怀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1次。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二是认真开展“四种形态”管理。开展了未在政府食堂用餐、无自办食堂的单位用餐情况、三公经费开支等排查。三是开展“清廉家庭”创建,22名干部职工签订了清廉家庭承诺书。四是落实婚丧报告制度。1名干部报告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事后报告表》,1名干部报告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丧事后报告表》。

4.完成巡视巡察整改。一是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1月1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结合巡视对鹤城区统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2021年4月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了《怀化市鹤城区统计专项检查问题清单》的意见,共指出了3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我局对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情况、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五个方面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对已经落实的进行进一步完善,巡视反馈的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20年9月8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鹤城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题向鹤城区反馈了巡视意见,其中涉及区统计局的问题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2020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了3大类27个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区统计局党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巡察反馈问题都已整改到位。

(二)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加大统计法制建设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开展了长表行业和职业编码,数据审核验收工作,撰写并发布了《鹤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至五号)》,开展了百岁老人核查。我局被推荐为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1名干部推荐为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

2.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和服务提标准。一是强化经济监测预警。加强对上报数据进行横向、纵向的监测预警,同时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主要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分析,撰写高质量统计分析文章,截至11月底,共撰写了各类经济形势分析及报告材料50余篇次。二是严格执行省、市数据审核评估及核查制度。强化对联网直报平台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年内新入统企业上报数据的指导、监控和审核力度。全面开展专业核查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专业科室分别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检查,建立数据质量监控台账,规范数据审核。三是撰写并发布了《鹤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鹤城统计月报》8册;目前着手编印2019和2020《统计年鉴》,年鉴编印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四是密切配合区委政研室、区政府经调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绩效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等部门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完成“纪录小康工程”、财税信息数据报送、生态文明创建、绩效考核、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等阶段性工作。

3.民生实事认定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召开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联席会。为扎实做好2021年鹤城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工作顺利开展,4月14日,我局联合区绩效办召开了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联席会,就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报送、项目评估、年底认定等事项做了具体的安排。二是严格认定和审核月进度表。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各相关单位月进度表进行严格认定和审核,不定期到各项目点进行实地走访,并进行电话回访,确保项目数据准确真实。三是及时完成进度报表及年底评估。每月25日前将16个相关部门的21项类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表整理汇总,并及时向市局报送进度。截至11月底完成了1-11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进度报送,目前正在进行项目评估认定。

4.常规统计调查全面完成。一是开展劳动力调查。鹤城区14个样本抽样点共计入户调查2016户,共登记上报5978人次,陪访480户,召开动员、培训会5次,配齐调查员,为调查员购买每人210元意外保险,给每户调查户发放了入户宣传品。通过横幅、公告、物业宣传、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宣传品等方式广泛宣传。二是开展住户调查。顺利完成了住户调查第2轮转组样本轮换工作,准确落实了2021-2022年住户调查样本。对新开户记账户采取“重点培训+一对一到户指导”相结合,确保全部电子记账调查户能熟练操作电子记账系统完成记账。三是开展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一是成立了鹤城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由局长牵头,分管领导指导,业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与各街道乡镇调查员工作的对接。二是根据工作部署,对抽中样本的5个社区、20个普查小区,遵循一个调查小区一个调查指导员、两个调查员的原则,精挑细选了5名调查指导员、40名调查员,为现场核查与入户调查提供了坚实的人员保障。截至目前,本次调查验收工作数据准确率达到100%;并对3位孕期妇女进行生育核查,数据准确率达100%;对1-10户进行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核查,数据准确率达100%。

5.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截至2021年12月,我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共有15072家单位,其中法人单位11456家,产业活动单位3616家。2021年共新增“四上”企业17家(不含经开区),其中工业3家、建筑业2家、批发零售业3家、房地产业9家;退出“四上”企业28家(不含经开区),其中工业5家,批发零售业11家、住宿餐饮业1家、服务业9家、房地产业2家;2021年度名录单位维护改错七千余条。

6.“千人进企业 服务提质效”活动出成效。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统计局印发的《“千人进企业 服务提质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统办〔2021〕5号)文件要求,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促进我区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和统计工作水平提升,我局草拟并由区政府下发了《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城区2021年“千人进企业服务提质效”自查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级分管领导为副组长,21个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行业及自查内容对行业自查、工作督查和协调执法3个部分进行职责划分,细分了以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6个自查小组,调动全区所有力量,对我区448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核查覆盖率为100%。发放核查培训手册、劳动工资统计台账、销售台账、工业企业生产统计台账等共计3000余份,通过现场培训、电话、网络指导等多形式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问题指导,共计培训600余人次,有效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做好统计台账工作,夯实统计基础打下良好的根基。

7.“五查五看”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鹤城区统计工作“五查五看”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根据《怀化市统计工作“五查五看”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再次梳理,查漏补缺,对47条内容逐条逐项责任到分管领导、到股室、到人;二是整理出党委政府、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的任务清单发放到相关单位;三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对已经落实的进行进一步完善。四是开展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做法。格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湘统〔2021〕13号)文件要求,对2017年以来的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查,区委对16份文件进行了修正和废止,区政府对3份文件进行了废止,并确保今后不再出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

8.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从区委区政府、统计系统、区直相关部门及乡镇三个层面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等,同时学习了国家统计局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违法案件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普法考试并通过。三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制宣传。在统计业务培训会和年报会上开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发放统计法规方面的宣传材料,加强对统计人员统计法治宣传;利用QQ、微信,加强日常法制宣传,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夯实源头数据质量,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采取设立咨询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义务咨询等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在城区主要路口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统计法,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观念,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力,为政府统计部门推进依法统计、服务社会起到积极作用;督促乡镇街道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开展送法下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积极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开展送法入社区活动,利用入户调查的机会向广大居民宣传统计法并发放资料;开展“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

9.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21〕10号)和《怀化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怀统〔2021〕11号)文件精神的统一要求,制定了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进行部署,数量上完成省、市确定的任务,质量上严格规程,高质量全面启动统计执法检查。从4月份开始每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目前已完成10家,尚有2家正在进行。并配合市统计局完成双随机统计台账联合抽查24家和6家企业统计执法检查。

10.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4月7日,组织全区乡镇(街道)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员到城中街道观摩学习基层基础统计规范化建设。二是按照湘统〔2019〕32号文件的要求,推动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目前,城中街道作为省级示范点已经通过省里的验收,迎丰街道作为2021年省级示范点已完成各项达标要求,城中街道和迎丰街道成了全区的样板,产生了较强的示范引领效应。三是2021年乡镇(街道)统计分管统计领导和统计员异动的均向区统计局进行了报告,并征得区统计局的同意。

(三)夯实各项中心工作,全力建设美丽鹤城

1.推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建设。4月30日和5月6日通过电脑、手机、电子品等方式观看了湖南省脱贫攻坚表彰总结大会;为联点的水沙溪工作队和水沙溪村拨款4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帮助工作队修建了厨房,慰问了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五个到户”走访,购买了扶贫物资,并向脱贫户送上了慰问品。

2.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再次爆发后,全局上下按照国家、省、市、区委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区委抽调我局3名业务骨干进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数据统计工作;安排了14余人分班次到钟坡后山环城路与209国道交叉路口对所有入鹤车辆进行检查,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出行码、核酸检测报告和身份登记;安排了工作人员到结对共建狮子岩社区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为社区购买了口罩、矿泉水、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到红雅医院维持疫苗接种秩序,已累计为万余人提供服务。

3.深化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好平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芷江路社区、雪峰社区的晚上治安联防巡逻,开展“双联双促”活动等工作,每季度对局办公室、机房、联网直报中心、资料室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排查。

4.全力开展文明创建。一是2021年,申报创建鹤城区红旗单位、怀化市文明单位,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为社区捐防疫物资、为贫困学生捐献文具、为无物业小区提供义务清扫40余次、开展学雷锋活动和小红帽”交通劝导活动)等。二是开展公益募捐。22人次参与了“点亮受灾群众新希望”项目捐款,共募集2451元;23人次参与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点亮微心愿 党群圆梦行”公益慈善募捐,共募集1400元。

三、2022年的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建引领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工作思路,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二是继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述双评、组织生活会等工作。

(二)强化分析研判,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数据监测。做好GDP核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几十项基础指标统计管理工作,从纵向和横向等多维度重点分析监测与经济运行关系密切的经济指标的强弱变化,增强分析研判的前瞻性、有效性和时效性,及时反映全区综合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狠抓企业和项目入统。与发改、工信、商务、科技等部门密切协作,及时将企业和项目入库,确保不漏统。三是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继续推进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基层统计示范站建设,加强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四是抓好一套表及名录库建设,做好调查单位入规、退规以及日常核查审批,强化项目管理,落实好项目报备制度等工作。

(三)抓好调查普查,着力提升统计水平。一是做好常规统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做好商贸、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等各专业统计;二是组织开展好妇女儿童统计。抓实重大普查。三是继续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完成普查工作总结、表彰,编制人口普查年鉴等。四是抓好各项调查。继续开展好劳动力调查、住户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等工作。

(四)深化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推动对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配套文件在统计系统、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充分利用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切实提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通过统计督察、数据核查等检查方式及时发现统计违法线索,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假必惩,切实提高我区统计法治水平;四是加强对乡镇及企业统计数据核查,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通过日常核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解决基层统计规范管理的问题,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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