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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建筑业季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湖 南 省 统 计 局 处 函

处函〔2022〕11号

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建筑业季报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投资科(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投资领域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反映建筑业市场走势,防止数据异常波动,出现失真风险,更好服务宏观决策,现就扎实做好2022年建筑业季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在库建筑业企业开展结转数据质量检查

检查已关停或注(吊)销建筑业企业,已停工缓建或已完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仍在报送数据,是否存在编造虚假工程项目列入统计台账并虚报数据,是否存在把以前年度完工工程项目列入本年统计台账重复填报统计数据等问题。检查建筑业企业集团、总公司或工程局等总部(核心企业)与其所属法人单位之间,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之间,跨地区进行生产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在各地区之间是否存在重复报送问题。

二、严格审核新增建筑业企业入库情况

认真核实企业资质证书真实性,企业主营业务是否为建筑施工等。不符合建筑业入库条件的企业,应及时退出。

三、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认真做好各季度生产和财务季报数据审核工作,坚持开网即审、随报随审、趋势评审。重点关注建筑业总产值、签订合同额、新签合同额、房屋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总量及增速变化。在企业上报过程中,各地要做好随报随审工作,充分运用审核公式和查询模板,确保数据之间平衡关系无误,杜绝极值错误。加大审核力度,对数据异常波动的企业,除核实统计台账外,应进一步要求企业提供工程进度结算单、增值税发票、电子缴税凭证等填报凭证。凭证无法证明数据真实性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正,否则其所报数据将不参与当季汇总。

四、准确把握建筑业市场趋势

各地区要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密切关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进展,了解地方政府发展规划及推进落实的相关政策,了解投资、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及时掌握本地区建筑业施工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收集并充分利用建安投资、商品混凝土产量增速、施工机械设备开工率及开工时间、建筑业增值税增速等内外部相关指标进行认真评估,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地区建筑业市场发展趋势。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切实提高数据评估说明质量。

五、季报后开展数据质量抽查

各地区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做好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季报工作结束后,我处将选取建筑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主要指标增速波动较大市州,每个市州重点抽取2—3个县(市、区),由所在地市级统计局投资科(处)对其全部建筑业企业进行核实检查,在规定时间内将被抽查的地区数据核查情况说明和附表(见附件1和附件2)上报省统计局投资处。投资处将根据核实情况,不定期对被查地区开展数据质量和问题整改实地检查工作。对问题突出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将移交湖南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进行执法检查。


湖南省统计局投资处

2022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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