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统计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直单位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关于严格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做好2021年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民意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人民群众对重点民生实事的实施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方式
该项调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由省统计局组织调查人员直接实施调查。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项目的受益对象(或关联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
四、调查时间
调查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调查实施期间严格遵守《统计法》和统计调查的相关规定。
请各市州统计局做好调查协助配合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严禁泄漏抽中调查样本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做好相关防疫工作。调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担任调查点向导,做好调查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