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鹤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合理区间,进度符合预期,全区社会经济大局平稳有序。
GDP实现478.64亿元,增速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78亿元,增速2.9%;第二产业增加值102.17亿元,增速15.7%;第三产业增加值362.70亿元,增速3.0%。三次产业占GDP比重为2.9:21.3:75.8。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06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19元。实现规模工业增速18.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1.77亿元,增速6.2%。地方财政收入88690万元;地方税收48510万元。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各项统计工作。
(注: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鹤城区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451.36亿元。)
(一审:雷宇轩;二审:粟傈;三审: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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