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鹤城区林业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林业局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行政综合楼9楼,邮编:418000,电话:0745-2270347,电子邮箱:hhhcqlyj@163.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6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条;妥善处理上级交办函、转办函、市、区长热线电话、直接受理群众来访来信共29件/次,已办结29件/次,办结率和市民的满意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应急机制,严格把关信息发布质量。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稳定信息公开数量的基础上,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约束机制,保证行政权力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明确了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范围以及受理机构和处理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目前我局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涉及面不够广;二是信息形式都以文字的方式公开,对老幼人群缺乏吸引力,有待创新。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定期对相关股室联络员开展政府信息规章制度培训,逐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二是尝试利用图文、短视频等丰富多样方式,向广大林农宣传林业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