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林业局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怀化市鹤城区林业局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林规函〔2024〕13号)精神,我局组织各相关业务股室对2023年度鹤城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财政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转移支付预算177.37万元,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目标1:按国家林草局要求,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156名,对森林资源进行管护。
目标2: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我区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资金10万元。2023年4月通过政府采购,湖南捷力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鹤城区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单位。
目标3: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我区保护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监测资金10万元。根据我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实际,一系列保护监测工作,通过政府采购,购置监测设备。
目标4:完成中央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拨付1.37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下达鹤城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77.37万元,共涉及4个项目,分别是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156万元、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10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10万元、中央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1.37万元。资金到位177.37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完成执行92.83851万元,执行率52%。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①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完成兑付81.46851万元,执行率52%。
②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完成兑付10万元,执行率100%。
③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资金还未兑付,执行率0%。
④要求拨付中央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1.3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100%。
2.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执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全运行;二是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区财政局专款专用。惠农“一卡通”资金兑现,区财政对口业务股室将资金转入区财政信息中心,信息中心通过核对直接打入林农银行账号,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资金拨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所有的项目资金使用严格实行财政程序。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①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下达156万元,实际拨付81.46851,主要原因: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156名属跨年度实施项目,从2023年5月1日开始实施至2024年4月30日结束。
②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完成兑付10万元,项目从2023年4月正式开始启动,区林业局派人全程参与该项目实施。该项目由植物调查组和动物调查组组成,项目涉及全市7个乡镇(街道)、1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有林场,共设置了18条踏查路线,其中以黄岩度假区为重点区域踏查了2条线路。其他各个乡镇为一般区域均有踏查。本次踏查面积为76.6平方公里,踏查覆盖率为10.6%。
③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暂未兑付10万元,未兑付的主要原因:2023年5月初,在重点区域安放红外监测仪4台,监测野生动物繁育周期及生长情况。每4个月收集一次监测数据,周期时间至2024年5月底。该项目属跨年度实施项目,现在实施兑付过程中,计划5月底完成。
3.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预防林草外来入侵,开展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
4.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要求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156名,完成156名,完成率100%,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任务。
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组已完成全区调查样线18条,样地1个,样方8个。记录有植物入侵物种数量52种,动物入侵物种6种。完成外来物种调调查。
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鹤城区有7个涉林乡镇办事处、1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有林场,林地面积76.75万亩,境内有176 种陆生脊椎动物,有 22种野生动物属“国家保护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工作。在重点区域按放红外监测仪,利用无人机辖区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对受伤的野生动物进行及时救治后交回大自然。开展了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行为执法行动。
中央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1.37万元,完成1.37万元,完成率100%,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任务。
②质量指标
选聘生态护林员合格率(%)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5,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合格率(%)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根据上级要求,我区林草外来入侵物种调普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技术要求和《鹤城区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进行调查,我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各项数据、标本采集也同步进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今年共接爱心人士举报救助各类野生动物35次,救治放生的野生动物有苍鹰,黄鼠狼、黑天鹅、斑鸠、猫头鹰、乌鸫、海鸥等。组织开展了3月2日“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宣传,4月8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爱鸟周”宣传活动,5月22日开展了“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十余条、张贴标语20余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禁食禁养布告》、《关爱鸟类保护家园》宣传单。通过宣传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③时效指标
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步骤,按时发放,补助兑现率达到100%。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已完成外业调查、标本整理、内业数据库建立、《鹤城区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12月份经验收合格并兑付。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于属跨年度实施项目,2024年5月底完成兑付。中央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于2023年11月完成兑付。
④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能按照中央下达的标准进行实施,同时注意项目成本控制,项目成本能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的实施,实现了贫困户就业,增加了林农收入,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本辖区的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促进生态系统发展。真正使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周边群众满意度≧90%,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任务。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资金未兑付,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属跨年度实施项目,2023年5月初,在重点区域安放红外监测仪4台,监测野生动物繁育周期及生长情况。每4个月收集一次监测数据,周期时间至2024年5月底。项目现正在实施过程中,力争2024年5月底完成资金兑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完善项目建设过程各项制度,做好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健全各项档案资料,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自评结果拟用于以后年度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财政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预算811.82万元,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目标1:完成人工造林任务0.05万亩。
目标2:完成森林质量提升0.1665万亩。
目标3:完成将2.26421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任务。
目标4:完成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任务0.4万亩。
目标5:完成对9.1898万亩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任务。
目标6:完成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任务10.7万亩。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下达鹤城区中央财政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11.82万元,共涉及6个项目,分别是2023年中央造林补助资金15万元、中央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33.3万元、中央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45.28万元、中央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补助4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助147.04万元、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171.2万元。资金到位811.82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完成执行610.5048万元,执行率75%。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①中央造林补助资金完成兑付15万元,执行率100%,
②中央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完成兑付33.3万元,执行率100%。
③中央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45.28万元,已完成兑付43.9648万元,执行率97%。
④中央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补助400万元,已完成兑付200万元,2023年任务执行率100%,(其中湘财预〔2023〕304号200万元已纳入2024年油茶造林任务)。
⑤森林生态效益补助147.04万元,已完成兑付147.04万元,执行率100%。
⑥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完成兑付171.2万元,其中直接费147.125万元,间接费24.075万元。执行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要求各股室在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惠农“一卡通”资金兑现,区财政对口业务股室将资金转入区财政信息中心,信息中心通过核对直接打入林农银行账号,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资金拨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所有的项目资金使用严格实行财政程序。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①中央造林补助资金15万元,按照项目乡(镇、办事处)造林任务分配、下达。项目完成后,通过鹤城区林业局、项目乡(镇、办事处)、项目村三家组成联合验收组开展验收,验收合格面积按照每亩300元补助造林户或造林单位,通过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鹤城区实际发放造林补助15万元。
②中央森林质量提升补助33.3万元,按乡(镇、办事处)申报面积,经区林业局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郁闭度和树龄及林木所有权,公示后分配给农户。农户施工完后,经城区林业局验收并在村里公示栏公布无异议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
③中央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45.28万元,项目面积数量指标为2.26421万亩,实际完成2.19824万亩。主要原因是因为一部分属于征占用和权属纠纷,暂未分到户,另一部分是因行政区划调整,原鹤城区鸭嘴岩镇长远村调整到中方县的部分滞留资金。现我局已把任务分解到各个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做好林权权属分户和现场核实工作,完善了农户信息资料,加快资金发放进度,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同事督促中方县及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④中央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补助400万元,该项目2023年度油茶造林省、市下达我区任务为0.5万亩,到11月底我区实际完成新造油茶林0.5003万亩,同时全部实施了落地上图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油茶造林项目实施要求进行验收,按财政部门要求的资金拨付程序,将中央财政油茶造林补贴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给造林农户(企业)。
⑤森林生态效益补助147.04万元,本年度下达面积由鹤城区林业局从数据库提取每个乡镇、村、组小班明细表,下发到各乡镇林业管理站将明细到农户的表格整理完善,再报送区林业局管理部门。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到鹤城区财政局经建股后,再按指标分配数额到相应单位,收到下拨指标后,我局按程序上报拨付资金报告后附分配明细表格,最后由经建下达国库拨付到一卡通账户,最后支付到农户账户上。
⑥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171.2万元,完成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0.7万亩。面积完成率达到100%,质量合格率100%。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造林、森林质量提升、油茶和产业发展等约束性指标任务。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完成了完成人工造林任务0.05万亩,森林质量提升0.1665万亩,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2.19824万亩,新造了油茶林0.500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9.1898万亩,加强了森林资源管护,落实了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0.7万亩。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完成人工造林任务0.05万亩,实际完成造林0.05万亩,完成率100%。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任务。
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任务0.1665万亩,实际完成0.1665万亩,完成率100%。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任务。
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项目面积数量指标为≥2.26421万亩,实际完成2.19824万亩。
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补助0.5万亩,实际完成0.5003万亩。
国家级公益林任务面积为9.1898万亩,实际完成9.1898万亩。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面积数量指标为≥10.79万亩,实际完成10.7万亩。
②.质量指标
中央造林补助资金、中央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完成率为100%。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完成率95%、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补助完成率50%。
③.时效指标
中央造林补助资金、中央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均于2023年底完成全部兑付。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目前还有1.3152万元资金暂未发放到位,力争2024年5月前兑付到位。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补助目前还有200万元资金暂未发放到位,市局已经任务调整为2024年发放。
④.成本指标
造林补助300元/亩;
森林质量提升补助20元/亩;
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项目20元/亩;
中央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补助1000元/亩;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兑付农户标准17.75 元/亩;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16元/亩,实际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亩均补助标准为13.75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的实施促进了我区林业产业发展,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他们提供劳动就业机会,提高林农经济收入;发挥项目林的示范带动作用,使林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实现林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加大对国家公益林管护、造林及新造油茶林等林业重点项目的重点支持,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林农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在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鹤城区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完善退耕还林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但还有1.3152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仍未发放到农户,是因为一部分属于征占用和权属纠纷,暂未分到户,另一部分是因行政区划调整,原鹤城区鸭嘴岩镇长远村调整到中方县的部分滞留资金。现我局已把任务分解到各个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做好林权权属分户和现场核实工作,完善了农户信息资料,加快资金发放进度,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同时督促中方县及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2)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沟通协调未完成任务的项目,同时加快推进跨年度实施项目。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完善项目建设过程各项制度,做好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健全各项档案资料,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自评结果拟用于以后年度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