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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林木采伐指标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林木采伐指标的通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黄岩旅游管理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21〕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十”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结合全区森林资源“十”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情况将我区2024度第一批次林木采伐指标下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十”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不同编限单位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编限单位的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采伐限额不得结转使用。因重大自然灾                       害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且在本编限单位限额内无法解决的,编限单位提出申请,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林业局,由省局依申请据实从省预留的年采伐限额中解决,省预留采伐限额无法解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依程序申报,由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因今年冰雪灾害影响,我区林木受损严重,其他采伐指标严重不足,经研究决定,根据情况将部分抚育采伐指标统筹到其他采伐。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当好参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和天然林保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和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确保“十”森林采伐限额有效实施。

本次商品林抚育采伐指标8000立方米统筹为商品林其他采伐指标,公益林抚育采伐2000立方米指标统筹为公益林其他采伐指标。下发各乡镇森林采伐指标总量20320立方米商品林采伐指标18770立方米,其中商品林主伐指标    9200立方米(按要求作好入村到户工作),抚育采伐指标2200    立方米;低产林改造指标1770立方米,其他采伐指标5600立方米;公益林采伐指标1550立方米,其中公益林更新采伐指标0立方米,抚育采伐指标0立方米,低效林改造采伐指标0立方米,其他采伐指标1550立方米。(附表1)

二、坚持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政策

林木采伐指标坚持入村到户、阳光分配政策,严禁暗箱操作、人情分配。

(一)取消木材生产计划,以年度采伐限额和区林业局2024年度约束性指标作为林木采伐控制指标。

(二)属于集体(个人)的林木,每年根据各乡镇可伐资源及其申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将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到乡镇(年内未使用完成,区林业局可在当年第三季度统一调剂使用),再由乡镇依据可伐资源和林农或其他森林经营者的申请情况,按照“灾害优先、抚育优先、成过熟林优先、可伐资源多的优先、贫困户优先”的原则,将采伐指标落实到户或其他森林经营者手中。

三、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要创新管理模式,简化审批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一)坚持自愿申请原则。由林权所有者凭林木权属证明及相关材料直接向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简化办事流程。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林农采伐申请,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审批、统一办证;林政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和网上发证,尽量为采伐申请人提供更便捷服务。

(三)切实做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省厅负责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管理,市林业局负责采伐指标录入,区林业局负责采伐审批下发,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林木采伐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必须网上办理,手工填写一律无效。

四、准确把握有关采伐管理政策

(一)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禁伐减伐政策。林木采伐审批必须先核实是否为天然林、是否在禁伐范围内,是否符合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禁伐政策规定,严格区别对待。2024年度采伐总量不得超过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区的总限采伐指标。

(二)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监管。严格按照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规定,进行伐区作业设计,严禁借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之名违规采伐林木。国家一级公益林严禁实施抚育间伐、林分改造等项目。

(三)准确把握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的政策。只有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非乔木型经济林采伐(采挖),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但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的,要单独建立台账,加强监管。

(四)推行简便易行的伐区设计。集体(个人)林一次性采伐10立方米以下的可免除设计;采伐经济林、薪炭林,可由经营者自行设计;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含集体林场、相关林业合作组织等)采伐林木,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伐区调查设计。

五、强化采伐监督管理

要转变监督方式,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指导,引导其依法依规采伐利用森林资源。申请林木采伐的单位和个人是伐区作业和迹地更新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严格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资源林政部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采伐源头管理,完善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行为。

附件1   鹤城区2024年度第批林木采伐指标分配表


附件1                      鹤城区2024年度第一批林木采伐指标分配表

单位名称

总量

商品林

公益林

备注

小计

主伐

抚育采伐

低产林改造

其他采伐

小计

更新采伐

抚育采伐

低效林改造

其他采伐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合计

20320

18770

9200

2200

1770

5600

1550

1550

其它

河西

4900

4750

400

600

150

3600

150

150

凉亭坳

2700

2300

1000

500

500

300

400

400

城南

1800

1650

1000

50

100

500

150

150

黄金坳

5000

4800

3500

500

300

500

200

200

坨院

3520

3370

2600

450

120

200

150

150

盈口

1500

1300

600

500

200

200

200

黄岩

900

600

100

100

100

300

3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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