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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林木采伐指标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林木采伐指标的通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黄岩旅游管理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21〕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十”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结合全区森林资源“十”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情况将我区2023度第二批次林木采伐指标下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十”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不同编限单位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编限单位的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采伐限额不得结转使用。因重大自然灾                       害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且在本编限单位限额内无法解决的,编限单位提出申请,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林业局,由省局依申请据实从省预留的年采伐限额中解决,省预留采伐限额无法解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依程序申报,由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

各乡镇(街道)、黄岩旅游管理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当好参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和天然林保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和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确保“十”森林采伐限额有效实施。

年度第二下发森林采伐指标总量9289立方米商品林采伐指标7362立方米,其中商品林主伐指标3200立方米(上年度结转指标1868.5立方米),低产林改造2012立方米(人工林912立方米,天然林1100立方米),抚育采伐指标2150立方米;公益林采伐指标1927立方米,其中抚育采伐指标930立方米,低效林改造采伐指标997立方米(人工林597立方米,天然林400立方米)

(附表1)

一、坚持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政策

林木采伐指标坚持入村到户、阳光分配政策,严禁暗箱操作、人情分配。

(一)取消木材生产计划,以年度采伐限额和区林业局2023年度约束性指标作为林木采伐控制指标。

(二)属于集体(个人)的林木,每年根据各乡镇可伐资源及其申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将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到乡镇(年内未使用完成,区林业局可在当年第三季度统一调剂使用),再由乡镇依据可伐资源和林农或其他森林经营者的申请情况,按照“灾害优先、抚育优先、成过熟林优先、可伐资源多的优先、贫困户优先”的原则,将采伐指标落实到户或其他森林经营者手中,并在乡、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要创新管理模式,简化审批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一)坚持自愿申请原则。由林权所有者凭林木权属证明及相关材料直接向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简化办事流程。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林农采伐申请,集中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审批、统一办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熟练掌握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和网上发证,尽量为采伐申请人提供更便捷服务。

(三)切实做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省厅负责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管理,市林业局负责采伐指标录入,区林业局负责采伐指标的分配和管理,乡镇负责林木采伐审批和采伐证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必须网上办理,手工填写一律无效。

四、准确把握有关采伐管理政策

(一)严格执行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林木采伐审批必须先核实是否为公益林和天然林、是否在禁伐范围内,是否符合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政策规定,严格区别对待。各乡镇(街道)不得超额审批区林业局下达至各乡镇(街道)2023年度的限额采伐指标。

(二)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监管。严格按照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林改造技术规定,进行伐区作业设计,严禁借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之名违规采伐林木。国家一级公益林严禁实施抚育间伐、林分改造等项目。

(三)准确把握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的政策。只有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非乔木型经济林采伐(采挖),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但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的,要单独建立台账,加强监管。

(四)推行简便易行的伐区设计。集体(个人)林一次性采伐15立方米以下的可免除设计;采伐经济林、薪炭林,可由经营者自行设计;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含集体林场、相关林业合作组织等)采伐林木,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伐区调查设计。

五、强化采伐监督管理

要转变监督方式,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指导,引导其依法依规采伐利用森林资源。申请林木采伐的单位和个人是伐区作业和迹地更新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严格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资源林政部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采伐源头管理,完善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行为。区林业局要于每年的12月底将上一年度采伐限额执行结果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迎接省厅每年组织采伐限额执行情况例行检查。

附件1 鹤城区2023年度第批林木采伐指标分配表



附件1                      

鹤城区2023年度第二批林木采伐指标分配表

单位 名称

总量

商品林

公益林

备注

小计

主伐

抚育采伐

低产林改造

其他采伐

小计

更新采伐

抚育采伐

低效林改造

其他采伐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人工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人工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合计

9289

7362

3200

2150

2012

912

1100

1927

930

997

597

400

其它

河西

3510

3250

3000

50

200

200

260

260

上年结转1868.5

凉亭坳

2600

2000

900

1100

200

900

600

100

500

200

300

城南

167

150

50

100

100

17

17

17

黄金坳

2200

1450

200

900

350

200

150

750

300

450

350

100

坨院

180

150

50

100

100

30

30

盈口

550

300

150

150

100

50

250

220

30

30

黄岩

82

62

50

12

12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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