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公益性骨灰楼基础配套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查验
为更好地服务项目用地,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鹤城区公益性骨灰楼基础配套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查验,查验结果如下:
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位于鹤城区城南街道桥梁村,位置、范围与现地及现状调查表完全一致。
项目拟临时使用土地总面积1.1254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1254公顷,林地权属全部为集体。项目共区划3个小班,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小班属性因子与2022年林草湿资源“一张图”数据库数据保持一致。
项目区不涉及古树名木,无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及生境,项目区及周边无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项目区不涉及鹤城区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区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其他自然公园等重点生态敏感区域。
项目区不在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内。
项目区拟临时使用林地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保持原貌。
(一审 李玉丹;二审 杨俊;三审 杨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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