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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林业局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秧鸡

5月19日上午,鹤城区林业局接到城东派出所电话,称有市民送来一只需要救助的鸟类。接到消息后,我局迅速响应,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前往城东派出所开展救助工作。


经我单位工作人员仔细辨认,确认该鸟类为秧鸡,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这只秧鸡左翼受伤,无法正常飞行,急需妥善救治。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受伤秧鸡带回单位,第一时间联系了专业的野生动物救助机构,为其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疗。

鹤城区林业局呼吁广大市民,若发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不要擅自处理,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后续,我局将持续关注这只秧鸡的康复情况,待其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放归自然。

(一审 李玉丹;二审 杨俊;三审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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