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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发放

补贴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2.《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 第三条:鼓励和提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向高龄老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补贴范围和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3.《鹤城区高龄老年人生活优待补贴发放办法》(鹤政办发〔2014〕3号)

补贴对象:具有鹤城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城乡无固定收入老年人,可申请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优待补贴待遇。

补贴内容及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补贴;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补贴;

补贴方式:自年满80周岁当月起计发,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延误申请超过一年的,从提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

申请材料: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一英寸免冠照片3张、农商行存折或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办理流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交申请申请(30天),由社区(村)将相关资料上报街道乡镇审核(15天),符合条件的交区民政局审批备案审批(7天)

咨询电话:223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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