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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民政局2024年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全区民政事业呈现出良好态势,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兜底保障功能不断增强。结合我区工作实情,先后制定了《怀化鹤城区2024年低收入家庭摸排工作方案》、《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关于社会救助对象进行纪委“互联网+监督”事前比对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截止2024年6月,全区共审定城市低保对象869户1333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437.51万元;共审定农村低保对象655户144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05.55万元;审定特困供养人员678户678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补助金351.48万元、特困护理费4039人次237.03万元;发放丧葬费5人3.14万元。同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65户935人114.96万元。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截至6月底,除新成立的3个社区,全区原有的66个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室外标牌全部清理到位。积极稳妥开展区划调整工作,全面完成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请区划调整的请示,以及 8 项附件(实施方案、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报告、历史文化专项评估报告、涉调乡(街道)和村基本情况、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前示意图、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后示意图)。目前,省民政厅开始针对此项区划调整征求省直部门意见。

(三)公共事务管理法制有序。全面加强民政事务管理,不断提婚姻登记、社会组织、收养登记等管理水平。1到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468对,离婚登记776对(申请离婚冷静期943对),补领婚姻登记证162对。同时办理跨省市区登记776对。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项20件,收养登记事项办结3件。加强殡葬整治区域常态化巡逻执法工作。今年来共制止违规葬坟2起,阻止违规固化坟墓1起,违规搭棚治丧事件9起。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四)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完善。全面落实政府社会服务清单,不断优化民政社会福利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8.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57.7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8.85万元。开展2023年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发放救助物资5万余元。1至6月开展街面巡查12次,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生资金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还比较大。如今年我局将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社区食堂(长者餐厅)、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消防)改造提升及社会工作站建设等项目,但由于区财政困难,难以配套,尚4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需要我们进一步向省、市民政部门去大力争取。

(二)基层养老服务场地欠缺。目前,全区7个街道、66个社区中只有城中街道及斜水塘、华峰、红星桥、板桥铺、长湾里、湾潭、龙塘、莲花池、新街等9个社区建立了区养老服务点,其他各街道(社区)都存在养老服务场地不足的情况,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发展还需下大力气。

(三)全区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居高不低。2023年,虽然通过卓有成效的整改,但全省排名仍居高不下,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继续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在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帮扶的同时,加强与残联、卫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政策进行救助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不断完善救助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现有的救助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出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有序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及时与乡村振兴部门做信息对接,实时关注监测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对符合社会救助专项政策的要及时纳入,做到“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应扶尽扶”。加大城乡低边家庭的摸排。在加大新增低边家庭摸排力度的同时,对以重病、重残原因已纳入“单人保”的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调查摸排,及时做出动态调整。强化信息共享。充分应用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互联网+监督”、审计数据库等信息平台按季对在册城乡低保等对象进行工商、车辆、房产、社保等信息比对,确保享保对象精准识别,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公正、精准、高效。

(二)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强工兴旅、产城融合、康养宜居”发展思路,加快发展全区养老服务。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纾困解难力度,扶持一批有实力有情怀的养老服务品牌连锁运营。加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对照省、市养老服务工作相关要求,积极争取养老服务场地建设,力争2025年全面建成鹤城区养老骨干网络体系。

(三)围绕改善生活品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及专项督查,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督导。积极开展“利剑护蕾”行动。联合未保委成员单位通过横幅、宣传展板、手机短信、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进行集中宣传,引导家庭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护能力。加强示范性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积极打造关爱保护儿童前言阵地,切实改善儿童之家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格落实收养评估程序,依法依规送养儿童。

(四)围绕加强基层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配合组织部门、综治部门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积极创建智慧社区。积极配合组织部推进智慧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建设建设再上新水平。深化村居民主自治,指导乡镇(街道)、村居修订村(居)规民约,完善民主决策、议事协商、民主公开、述职评议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继续落实每周与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对接,最大限度争取省厅的支持。

(五)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组织监管。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引领社会组织坚定不移的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强化示范引领。动员社会组织聚力“五新四城”战略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四个小屋”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流程,做好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加强综合监管。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健全年检及公示通报制度,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开展好“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六)围绕社会生态文明,提高社会事务水平。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开展“三沿六区”硬化大墓、豪华墓整治和违规搭棚治丧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乱埋乱葬行为。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和集中治丧点等项目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严格执行民法典有关规定,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婚姻登记证件电子化应用。加强流浪救助管理,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服务,尽快启动救助站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七)围绕促进共同富裕,发展慈善社工事业。加强培育慈善机构,推进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结对,聚焦乡村振兴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强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助困等鹤城慈善品牌。加强社会工作,积极推进社工“禾计划”2.0版建设,强化我区乡镇社工站建设,教育培训社会工作者,提升社工服务社会质量效益。引导发展慈善事业。开展“99公益日·一老一小”慈善项目。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慈善募集能力。发展福彩事业,坚持稳中有进,加强福彩销售网点和队伍建设,拓宽销售渠道,挖掘市场潜力,力争全年销售额突破4000万元。

各位领导,我们将虚心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我们将以本次人大评议为契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着力把小业务做大、大业务做强、强业务做优、优业务做成品牌,持续推进新时代民政重点工作建设,跑出民政事业发展“加速度”,提升鹤城民政“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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